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之中,着力为安全生产宣传多出作品、精品,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安全文化作品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依法治安、树立安全理念和引导安全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讲好安全故事,抒发安全情怀,推动和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作品主题

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三项攻坚、助推追赶超越”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发展理念。深入阐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阐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阐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3、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全省开展的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律法规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开展违法违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4、防灾减灾救灾技能。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联合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

四、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

评审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23日

五、活动组织及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由省安全监管局主办并成立活动组委会,省安全监管局宣教办承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做好征集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工作。作品征集时间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及组委会人员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本次活动内容包含“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个类别的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设置特等奖1个,奖金10万元;一等奖1个,奖金8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2万元;优秀奖10个,奖金各0.5万元。

获奖作品由省安全监管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作品标准及要求

1、作品分为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3大类。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动漫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播放要求画面清晰,MP4(高清格式),使用普通话并设置中文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2、要求作品设计思路和理念清晰而独特,富于感染力和亲和力。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以及电影电视的传播和再创作。

3、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作品创作要遵守法律法规,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模仿,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获奖作品一经投稿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七、参加方式

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认真填写《陕西省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作品视频光盘、剧本、字幕一同寄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报名,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ajjgy@shaanxi.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公益广告征集-作者名-作品名”。

组委会联系人(收件人):税先生、贾女士

电 话:029-63916037

寄送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七层省安监局宣教办

邮 编:710006

附件:陕西省第二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