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的规定,经研究,将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2017年第二批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期限1年。
现予公告。
附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的规定,经研究,将陕西秦岭钼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2017年第二批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期限1年。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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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