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有关政策规定,经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评审,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形式审查,核准陕西化建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公司为杨凌示范区金属制品业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6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
抄送: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国资委;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