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6年第5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实行)>的通知》(陕安监〔2015〕58号)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评、示范区安监局组织审核,核准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轻工行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6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5日)。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