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6年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实行)>的通知》(陕安监〔2015〕58号)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评、示范区安监局组织审核,核准陕西华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杨凌东方希望动物营养有限公司、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陕西杨凌粮食仓储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富杨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工贸行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6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6日)。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