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5年第7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实行)>的通知》(陕安监〔2015〕58号)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考评、示范区安监局组织审核,核准陕富杨凌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化工厂、杨凌皓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工贸行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15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7日)。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