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5年第6号
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经陕西省安监局组织考评,被认定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2010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19日;陕西宏庆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经示范区安监局组织考评,被认定为危险化学品行业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自2012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2日。企业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格以来,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未发现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实行)>的通知》(陕安监〔2015〕58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查,示范区安监局审查核准,同意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陕西宏庆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延期,有效期分别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3日、2015年12月14日至2018年8月22日。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