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2018〕1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思想,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突出加强高危企业、重点作业、危险岗位的培训考核,确保全员安全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减少“三违”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效减少因教育培训不到位和习惯性违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道路交通运输、工贸重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训率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以班组长、新进产业工人为重点的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需持证上岗的岗位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从业人员掌握岗位风险及管控措施,风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全员安全培训责任全面落实,培训基础建设显著加强,各项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培训质量保障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岗位风险及管控措施,风险辨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升。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应急管理与处置;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安全管理人员。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与责任追究;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性较大的特殊行业风险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和协作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训练指导。
(三)企业从业人员。以“应知应会杜绝违章”为主题,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与方法;危险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电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各企业围绕岗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精准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和新员工安全培训,确保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确保每名员工考核合格。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应急处置、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技能与方法。重视岗位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风险管控能力。高危行业尤其是危化品行业要加强过程安全管理培训。各有关部门落实新进产业工人安全培训责任,加强产业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产业工人在上岗前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督促企业在全员安全培训实施中注重加强农民工培训。
(二)开展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十三项重点作业活动之一的企业要按照《十三项重点作业活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点》(见附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还要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重点作业、特殊作业活动所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办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警示教育日制度,选定事故发生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特定日期作为警示教育日,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学习同行业领域事故案例,开展一次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企业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课、一次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承诺宣誓、一次岗位风险管控自查、一次应急演练等活动。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
(四)实施小微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杨陵区,示范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选拔安全生产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讲师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辖区、行业内无自主培训条件的所有小微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推动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与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专门的安全培训基地,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相关配套中小企业开展有偿的培训帮扶工作(特种作业上岗培训考核除外)。各安全培训机构除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外,要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安全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全员安全培训服务。
(五)强化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强化“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考核,理论考试按省局要求统一使用国家题库进行计算机考试;同时,着力规范和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检验和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企业内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也要严格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区分工种、类别,以本岗位“两个体系”建设相关内容为主,主要包括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易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程序等。高危企业、危险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作业、特殊作业从业人员要从严考核,一线员工要强化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企业全体从业人员都要经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树标达标活动。杨陵区,示范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在培育“两个体系”标杆企业的同时,在不同行业、领域培育和树立全员安全培训标杆企业,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组织其他企业对标达标,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深入实施。
五、任务分工
全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级分行业组织实施。杨陵区负责督促辖区各镇办、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示范区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培训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分工如下:工贸行业、危化品领域教育培训由经贸和安监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由公安交巡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分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由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部门依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线领域由发改部门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由质监部门组织开展;校园校车安全教育培训由教育部门和公交交巡警部门依职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由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含液化石油气充装)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消防部门组织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8-12日)
示范区安委办制定《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杨陵区,示范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分析安全生产培训现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在辖区、行业(领域)内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二)强化培训阶段(2018年10月13至2018年11月3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岗位安全和实际操作培训;所有存在十三项重点作业活动的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有关人员按要求开展一次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小微企业,由杨陵区各镇办或杨陵区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讲师团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各企业都要确定警示教育日,建立全员警示教育日制度。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5日)
各企业按照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有关要求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自查整改。杨陵区,示范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员安全培训和重点作业、特殊作业安全培训情况开展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和树立全员安全培训标杆企业。
(四)深化提高阶段(2018年12月16至31日)
2018年底前,各企业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杨陵区,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和复查。2019年,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全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各企业对照标杆企业对标达标,切实提高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2020年,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深入推进,稳步提高,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七、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分级、分行业和属地监管。杨陵区,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的领导和督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阶段性和长期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投入,完善配套办法和措施,定期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督导、调度、统计,并结合实际,实施有效的全员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示范区安委办将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或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培训新情况新问题。把全员安全培训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细化检查内容、方法和程序,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依法从严查处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培训、持证责任。
(三)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各企业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为每名从业人员建立“一人一卡一档”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确保安全培训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杨陵区,示范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通过逐级汇总,建立辖区、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数据库。
(四)严格许可把关。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延期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证。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委托专业第三方监督,对企业不予换发安全许可证。
附件:
十三项重点作业全员教育培训要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有限空间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有限空间的概念、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不同行业的有限空间示例;
3.有限空间作业可能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对应的安全技术资料 (MSDS);
4.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预防措施;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许可程序;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
7.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二、动火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动火作业的概念、火灾爆炸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动火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动火作业示例;
3.动火基本原则;
4.动火作业管理范围;
5.动火级别划分及相应行业企业级别划分示例;
6.动火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9.动火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三、带电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工作班人员及现场勘察人员等,均应参加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带电作业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带电作业的危险,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带电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带电作业分类示例;
3.带电作业基本原则,许可范围,工作票签发时的注意事项;
4.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及要求;
5.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如工作服、安全帽、屏蔽服、绝缘服、静电服);
6.带电作业的工作任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内容,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带电作业工器具的检查和检测;
8.带电作业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9.带电作业其他管理要求。
四、检维修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检维修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检维修作业的特点、可能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检维修作业安全方案、事故预防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计划检维修和临时抢修的特点与区别;
3.检维修安全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
4.检维修涉及的工艺、设备等的各类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5.检维修作业可能涉及的各类特殊作业 (动火、用电、有限空间、吊装、高处等作业)的许可制度要求;
6.检维修作业可能涉及承包商、临时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7.检维修计划实施前的调度、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8.每项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检维修人员、现场安全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职责;
9.检维修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10.其他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五、现场急救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企业的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包括企业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员工。通过培训,为企业一线员工普及简单、实用的现场应急中现场急救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现场自救、互救、急救技能,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二)培训内容
1.现场急救基本知识概述;
2.高风险作业事故的现场救护方法和原则;
3.常用现场救护技术:现场的止血、包扎、固定、转运等方法;
4.常见危险化学品烧伤、中毒及急救措施;
5.常见危急重病的现场急救和预防。
六、高处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高处作业的概念、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高处作业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高处作业的概念及高处作业等级划分;
3.高处作业防护及防护半径要求;
4.高处作业许可管理与技术要求;
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
6.高处作业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7.高处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8.高处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七、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装卸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概念、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装卸作业示例;
3.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基本原则;
4.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管理范围;
5.装卸作业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装卸作业;
7.装卸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的安全职责;
8.装卸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八、吊装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吊装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起重机的主要结构、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工况的辨识、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起重机的基本组成、主要参数、作业环境的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功能与使用、电气保护系统和液压系统的功能及其要求、起重吊具和索具安全技术要求;
3.吊运指挥信号、基础、轨道的安全状态判断与防护、照明和信号;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许可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要求;
5.起重机械常见故障、危险工况的辨识、违章操作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
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作业现场安全标志的识别;
7.起重机械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吊装作业应急处置能力;
8.起重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九、抽堵盲板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抽堵盲板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承包商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抽堵盲板作业的概念、作业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抽堵盲板作业的概念及相应行业企业抽堵盲板作业示例;
3.抽堵盲板基本原则;
4.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范围;
5.抽堵盲板前的工作任务、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涉高温、有毒介质、易燃易爆、酸碱抽堵盲板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8.抽堵盲板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爆破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爆破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矿山爆破作业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爆破作业的概念及矿山行业爆破作业示例;
3.爆破作业基本知识;
4.矿山爆破类别划分;
5.爆破用品的申领程序;
6.爆破前的工作任务及基本要求;
7.爆破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9.井下浅孔爆破安全操作要点;
10.爆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一、采掘作业
(一) 培训对象和目的
掘进作业、硐室作业、采场作业、天井 (溜井)施工作业面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包括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和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采掘作业的危险因素、潜在事故类型、许可管控程序、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采掘作业的概念及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企业作业示例;
3.采掘作业基本原则及类别;
4.采掘作业管理范围;
5.采掘作业前的工作任务、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采掘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安全职责;
7.掘进作业、硐室作业、天井 (溜井)施工和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8.采掘作业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二、施工机械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施工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包括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
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施工机械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应对施工机械作业伤害事件的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施工机械作业的概念,存在危险因素,正常操作动画示范;
3.施工机械作业操作规程、作业禁止及工作纪律;
4.施工机械作业维修保养要求;
5.施工机械作业前的基本要求、作业期间的基本要求、作业结束后的基本要求;
6.施工机械作业违规操作案例及分析;
7.其他安全管理要求。
十三、支架施工作业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建筑施工经营、管理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支架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包括临时作业劳务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支架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抢险技能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应对施工支架施工作业伤害事件的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
2.支架作业的概念,存在危险因素,正常操作动画示范;
3.支架作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作业禁止及工作纪律;
4.支架作业违规操作案例及分析;
5.其他安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