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18〕79号)转发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并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观念,提高全民安全取暖、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群众安全取暖和用气安全。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的紧急通知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日


附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防范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

11月24日,神木市铁厂附近一民宅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1人死亡,2人入院救治;11月25日,商洛市柞水县凤凰镇龙潭村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11月28日,汉中市略阳县南坝村发生一起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致3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加强防范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有效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夯实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密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坚决防范煤气中毒和燃气安全事件发生。

二、迅速开展督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区要及时对冬季燃煤取暖中毒和燃气使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燃煤取暖的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城中村(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乡居民住户、建筑工地民工宿舍、酒店、旅馆(重点是私人房屋出租旅社)等;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市场、小作坊、值班室、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燃煤取暖场所。检查要做到逐户、逐点检查,不漏一户,特别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住户作为检查重点,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更换,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取暖条件的出租房,要责令停止出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同时,燃气主管部门要针对天气逐渐变冷,燃气用量大的特点,加强对城市燃气管道、居民入户天然气使用情况的安全检查整治。重点对燃气管线防腐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备用系统是否正常、隐蔽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气管理部门对居民、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检查是否经常,各类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护意识

针对冬季使用燃煤采暖增多和燃气用量大的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取暖、用气防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同时,将煤气中毒、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取暖、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取暖和用气安全。

四、完善预案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煤气中毒和燃气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建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煤气中毒和燃气事故救援及时、科学、有效。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