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内有关企业: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18号),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在公路两侧等待卸货车辆司机等人员大量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现将该通报转发你们,请立即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整改,结合实际认真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防火灾爆炸等重点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8〕18号)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
“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在公路两侧等待卸货车辆司机等人员大量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事故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惨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再次暴露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造成事故,后果严重。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严格厂区规划布局
这次事故是由于化工企业风险外溢,造成大量社会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氯乙烯气柜、球罐等高度危险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工厂靠近310省道的围墙边,气柜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氯乙烯泄漏扩散到省道上,造成为事故企业运输煤炭等待白天进厂卸煤的车辆司机和其他厂外人员大量伤亡。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对照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靠近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再次认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风险不能达到可接受标准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把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风险防控化解在内部,决不扩散到社会,影响公共安全。
三、严格化工生产过程操作
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辖区和所属化工企业全面实施、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制定完善装置操作规程,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岗位技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岗位员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严禁违章操作、随意调整工艺参数、严防超指标运行,及时有效处置异常工况。各有关企业要对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
各有关企业要对本企业现有下水管网进行认真排查和评估,严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要将下水管网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新建化工企业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含有化工物料污水的收集和处置,确保实现“清污分流”。
五、强化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
有关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按照相关标准,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原材料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引导进出本企业的车辆有序停放;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要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司机和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危险货物车辆附近生火取暖等危险行为。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应急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夜间停放车辆的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车辆停放,防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安全。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意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联动,加强演练。各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妥善安全开展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严防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当前正值冬季,气温低、冰雪天气多,临近岁末一些企业抢工期、抢产量、赶进度意愿强烈,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防凝、防冻、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