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春节长假后,企业复工复产繁忙,设备检维修和试运行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彻底,员工思想松懈,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因素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了扭转春季事故多发态势,确保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补课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点

春节收假后,各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繁忙,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出现:一是假期停运的各类设备、装置需要从停运状态切换至工作状态,若设备维护保养和试运行不到位,则易导致运行故障,带来事故隐患;二是从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初期还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安全生产思想松懈,易导致事故发生;三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要求;四是部分新进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技能不高,加之一些建设工程和生产企业节后匆忙复工复产、员工岗前安全培训不到位。多重不利因素易导致春季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多发。因此,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督促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全区2019年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握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前谋划,超前安排,强化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不开工,复产评估不达标不开工,确保春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

二、夯实责任,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春季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建筑施工领域: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复工前工地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道路交通领域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防安全领域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消除火患。市政建设领域: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加强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利用宣传媒体、短信平台、报刊电视等工具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全民用气安全意识。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公安部门要加强爆炸物品和散装汽油购买许可(备案)安全监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经贸和安监等部门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攻坚行动,组织明察暗访。杨陵区要持续巩固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贸领域:经贸和安监部门要督促工贸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票证管理,涉爆粉尘治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岗位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农业生产领域: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饲料生产、肥料生产、农业机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畜牧业生产安全、设施农业安全、农村沼气等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种设备、旅游、教育、文化等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本行业安全状况稳定。

三、推动风险管控和患排治理防机制建和安全施、职业卫生“三同”工作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7〕21号)要求,推进安全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要推行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自改报,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排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方面的政策规定,依法加强和规范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现安全生产从事后查处向超前防范转变。对未开展“三同时”工作的企业,要及时进行现状评价,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估

节后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3月底前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稳定。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以企业自查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核查验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企业对安全生产评估负主体责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评估细则,组织技术骨干聘请有关专家,对照评估内容,全面客观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如实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见附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后,于3月25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五、强化措施,做好复工复产检查和员工岗前培训

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督导相关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检查方案,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验收工作,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复产。各企业要按照《杨凌示范区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杨管安委办发〔2017〕29号)要求,加快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确保持证上岗;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参与,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企业岗位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考核、有记录。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评估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确保节后复产评估和员工岗前培训全覆盖。

六、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夯实检查督查责任,集中利用2-3周时间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督查。重点对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是否如实填写评估报告,是否全面开展复工复产自查验收,是否做到全员安全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无保障、培训教育不到位、事故隐患未消除、复产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准复工复产。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安委办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大检查和突击抽查力度。区内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行业部门检查不认真,企业自查自纠走形式、安全培训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及时等现象进行曝光,各级安全生产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认真处理企业员工、社会各界对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岗前培训不到位方面的投诉、举报。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追究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局、行政审批和投资服务局、质监局,杨凌城投公司、农业示范园区公司、工业园区公司、创新创业公司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复工复产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3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示范区安委办(政务大厦328室)。

附件:杨凌示范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评估报告.docx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