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保障全国“两会”及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9年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省政府2019年第1次安全生产月度会议要求和省安委办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含大型集中式家居卖场)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是全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旅店、餐饮、文娱等两种以上)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及各经营主体;二是大型集中式家居卖场。主要有:开皇广场、新时代广场、隆发城市广场、盛世阳光购物广场、恒大影城,居然之家家居卖场、掌上明珠家居广场、锦林家居广场。
二、检查时间安排
自2019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春节假期,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安排值班人员深入商业综合体和家居卖场开展督查检查。
三、检查开展形式
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杨凌消防支队,杨凌供电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开展检查,杨陵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的工作联合队伍,以联合检查的形式,通过听取商业综合体委托管理单位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台帐,现场抽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示范区安委办督查各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任务分工及检查重点
(一)经贸和安监部门。一是重点检查商贸市场有无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无定期组织演练;有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无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存在缺陷,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二是重点检查城市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委托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对各经营主体责任书签订及安全统一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组织演练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二)住建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房屋安全状况予以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否合理使用房屋、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排除危险安全隐患;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建筑物共有部分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建筑物外墙清洗时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和设备是否老化、破损和安装不牢固;是否私自改动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供应安装管道燃气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是否落实等。
(四)文广部门。重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影院、KTV、网吧)有无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无定期组织演练;有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无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容纳的人员有无超过核定人数;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存在缺陷,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擅自兼营或变更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
(五)质监部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情况。电梯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保,是否使用登记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大型游乐设施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和相应安全标志,运营现场管理秩序是否有序,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要求进行督促检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使用单位是否制定车辆运营的行驶线路图,并设置醒目的行驶线路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类评价,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等。
(六)消防部门。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是否畅通;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燃气;有顶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防火卷帘下方巡查检查、设施维保、消控室值班等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熟悉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布局、是否掌握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是否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七)电力部门。重点检查两路进线电源是否同时运行;重要负荷及电梯的电源,是否分别来自由不同外部电源供电的两台变压器,并在负荷设备侧进行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切换时间是否满足对应设备的稳定运行的要求;配电房内是否配置合格的消防设施及通风设备,验电器、绝缘手套、接地线等安全工器具是否在安全检验期限内,电气设备是否按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有否专职电工进行值班巡视,并配有巡视记录等。
五、工作步骤
(一)属地综合检查。杨陵区要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要督促指导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示范区安委办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从2月20日至2月28日开展第一轮督查;3月1日至3月20日开展第二轮督查。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分组。示范区安委办、杨陵区安委办各安排一组开展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和集中式家居卖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见附件),各单位检查人员名单请于2月15日前上报示范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将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和集中式家居卖场纳入日常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之一。示范区、杨陵区安委办周密组织,牵头协调好专项检查工作。各检查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领域实际,抓住重点、细化要求,制定具体检查表,确保检查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根据实际,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强化问题整治。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检查标准,从严从实从细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未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出具相关执法文书,并进行跟踪督促,做到闭环管理。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的隐患,要研究治理措施,强化责任落实,防止形成监管盲区。
(三)务求工作实效。检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小结,完善检查表式、组织方法、检查程序,为下一次检查提供经验。要对城市大型综合体这一安全生产新领域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附件:商业综合体和集中式家居卖场检查分组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
附件:
商业综合体和集中式家居卖场检查分组
分组 安排 | 牵头 单位 | 参与单位 | 检查对象 | 备注 |
第一组 | 示范区安委办 | 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杨凌消防支队,杨凌供电分局 | 盛世阳光购物广场、恒大影城,锦林家居广场、居然之家家居卖场 | 从2月20日至2月28日开展第一轮督查;3月1日至3月20日开展第二轮督查。 |
第二组 | 杨陵区安委办 | 杨陵区相应单位 | 开皇广场、新时代广场、隆发城市广场、掌上明珠家居广场 | 从2月20日至2月28日开展第一轮督查;3月1日至3月20日开展第二轮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