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9月12日,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强应急值守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同示范区安委办9月1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9】37号)一并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和谐、平安的节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