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全省各地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致人死亡事故。特别是2019年10月11日,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污水处理站絮凝混合池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教训极为深刻。我区近年来也连续发生了有限空间致人死亡事故,2017年6月18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聘请的施工队伍在示范区渭惠路西农路立交西北角电缆井施工时未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操作,导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事故,2018年6月16日,杨凌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曾发生密闭发酵罐内作业,造成4人窒息死亡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这些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涉事企业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员工违规作业、盲目施救等原因造成的,同时也存在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失控失管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反复发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19〕91号)安排和《关于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10· 11”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19〕90号)有关要求,现就示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检查整治进一步落实涉及有限空间各级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 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三、检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
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农药、粮食、物资储备、特种设备等行业及农村、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工程项目和危化、工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
(二)重点
1.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 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要成立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检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方位督导行业企业扎实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切实排查整治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排查整治工作分工如下:道路交通领域由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通信等领域由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由危险化学品、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牵头,特种设备、医药等领域由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牵头,电力领域由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物资储备由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农业、粮食、农村、农药、饲料等领域由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
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杨陵区安委会要整合各行业部门、街办、镇政府力量,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整治。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检查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无盲区”检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检查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扎实推动检查整治工作实施。示范区安委会将成立专门的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对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检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检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此次检查整治的契机,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橱窗、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期改正,确保检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请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杨陵区安委办将专项检查整治及问题清单汇总情况,于12月8日前报送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济晨
联系电话:87030526 87036940(传真)
电子邮箱:512696518@qq.com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