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示范区网信办、示范区公安局:
按照《陕西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陕安委办〔2018〕43号)要求,结合杨凌实际,现将《杨凌示范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拟定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严厉打击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杨凌示范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打击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和用工单位使用聘用无证人员。
二、治理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用工单位使用聘用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而未持证人员。考核发证流程不规范、考核发证档案不健全,未使用全国统一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自建查询系统。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自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
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杨凌特点,研究制定杨凌示范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实施。
(二)自查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用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对本单位、外包服务单位须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chinasafety.gov.cn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同时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安监〔2017〕232号)进行“回头看”。
2.考试发证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本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是否及时报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上传至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考核发证流程是否规范、证件信息查询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0月30日)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用工单位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考试发证管理部门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假网站、假证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3.示范区安委办组织进行督查检查。
(四)巩固提高形成长效机制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杨陵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多措并举,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规范安全培训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建立违法查处等信息披露公开制度,将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
四、工作措施
1.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7月25日前,杨陵区、各单位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书专项治理行动。
2.加强宣传引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媒体、双微平台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生产经营单位和用工单位全面自查。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和外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用工单位不得聘用和使用须持特种作业证件而未持证的人员。
4.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示范区考核发证管理部门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许可工作效率。
5.开展专项执法。杨陵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6.加大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示范区安委办、杨陵区安委办将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网信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五、职责分工
1.各级安委会作为此次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2.考核发证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证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3.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一是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二是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有效遏制制售假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四是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用工单位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各部分要充分认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上,加强属地监管,明确任务分工和辖区重点,细化治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强化部门协作。杨陵区安委办要加强与公安、网信、工商、质监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3.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4.严格督查检查。杨陵区要加强对辖区专项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5.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杨陵区安委会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情况报送示范区安委办;从8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的部署推进工作信息请随时报送。
附件2.《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