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今年1-4月,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进入5月,节假日陆续到来,加之天气转暖,人流、车流日渐增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今年还是重大政治活动集中举办的年份,中、省和示范区将迎来多项重大政治活动,对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杨陵区和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保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强化路面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力度。要根据季节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利用现有警力和科技手段优化警力部署,加强路面交通管控。要针对汛期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增多的特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强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紧急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要加大对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完善勤务制度、改进勤务方法等手段,以“两客一危”车辆、校车、工程作业车、重型货车、变型拖拉机为重点,严查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零时至5时违规运营和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三、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杨凌示范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加强运输企业动态系统监控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24小时监测监控,严查“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人为关闭、屏蔽和蓄意破坏车载动态监控终端行为。要继续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全区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要进一步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使用,利用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加强危险品运输事中事后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水平。
四、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要对景区、河堤等观光游览区内(群众休闲区)的道路状况、功能属性、安全设施、管理措施进行梳理、排查、界定,对工程车、渣土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等工程作业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和挂牌督办等办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绝不能姑息迁就。要继续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等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五、严肃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通过强化事故查处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docx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