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2017年是全国和全省重大政治活动集中举行的年份,党的十九大将在下半年召开,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于5月召开。同时,今年也是示范区成立20周年,示范区共建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也将在我区举行。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春节长假后,企业复工复产繁忙,设备检维修和试运行不到位,隐患查治不彻底,员工思想松懈,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因素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了扭转春季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决定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点

春节收假上班后,各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繁忙,安全生产隐患大量出现:一是假期停运的各类设备、装置需要从停运状态切换至工作状态,若设备维护保养和试运行不到位,则易导致运行故障,带来事故隐患;二是从业人员在复工复产初期还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安全生产思想松懈,易导致事故发生;三是部分新进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技能不高,加之一些建设工程和生产企业节后匆忙复工复产、员工岗前安全培训不到位。多重不利因素导致全区春季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多发。因此,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督促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握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培训不到位不开工,复产评估不达标不开工,确保春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

二、夯实责任,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春季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复工前工地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消除火患;市政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单位加强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治理,利用宣传媒体、短信平台、报刊电视等工具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提高全民用气安全意识;公安部门要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好节后烟花爆竹回收入库、非法烟花爆竹销毁等工作。特种设备、旅游、教育、文化等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检查督查,确保本行业安全状况稳定。

三、加强督导,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在3月底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稳定。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3〕19号)精神,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以企业自查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核查验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企业对安全生产评估负主体责任,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评估细则,组织技术骨干或聘请有关专家,对照评估内容,全面客观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如实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见附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后,于3月25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四、强化措施,做好复工复产检查和员工岗前培训

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督导相关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检查方案,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验收工作,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复产。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行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持证上岗;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参与,把学习《安全生产法》、企业岗位操作规程与安全生产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考核、有记录。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评估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可结合起来一并进行,确保节后复产评估和员工岗前培训全覆盖。

五、广泛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夯实检查督查责任,集中利用2-3周时间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督查。重点对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是否如实填写评估报告,是否全面开展复工复产自查验收,是否做到全员安全培训,培训记录是否齐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无保障、培训教育不到位、事故隐患未消除、复产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准复工复产。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安委办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大检查和突击抽查力度。区内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行业部门检查不认真,企业自查自纠走形式、安全培训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及时等现象进行曝光,各级安全生产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认真处理企业员工、社会各界对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岗前培训不到位方面的投诉、举报。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追究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杨陵区安委办,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市政局、招商和投资服务局、质监局,杨凌城投公司、农业示范园区公司、工业园区公司、创新创业公司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复工复产验收和员工岗前培训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3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示范区安委办(政务大厦328室)。


附件:杨凌示范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评估报告.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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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