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安全监管总局要牵头成立国务院工作组抓紧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地方做好搜救、救治等相关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问责。要进一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11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相继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11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示范区管委会立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一些企业和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特别是春节期间各种文化、娱乐、商贸、旅游等活动密集,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政府和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行业直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分析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成立示范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安委会主任魏建锋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庆同志为副组长,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安委会副主任、经贸和安监局局长刘仲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督查、暗查暗访、信息报送等日常事务。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省及示范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成立大检查专项领导小组,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同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要结合季节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需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同级安委办报告。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管委会各直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6〕19号)要求,继续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加强对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支架搭设、预压、箱梁预制、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做好施工人员的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等行为。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危桥险路等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把动火作业审批关,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等措施,同时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严防死灰复燃。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教育、旅游、文化、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场所,立即部署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杨陵区政府在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对危旧房屋、农民拆迁改建住房、危险边坡、粉尘涉爆、农业设施等安全事故易发点摸排建档,进行专项部署,重点检查,重点监控,重点整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力度,普及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重点企业要设立重大隐患举报热线,畅通隐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地企衔接并加强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要强化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管委会各直属国有企业,12月2日前将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12月15前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报示范区安委办(电话:87033110,传真:87036940)。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