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11·28”爆燃重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省12月2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

杨陵区、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学习中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日常监管执法“宽、松、软”,踏实作为,切实摸准本质、抓住关键、搞清路径,拿出实招硬招一抓到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二、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隐患摸排整治

(一)全面摸排危化品企业外部及周边环境,掌握风险分布情况。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和周边环境安全进行全面摸排治理。对危化品企业周边车辆扎堆停放的现象进行整治,统筹规划,建设危化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地,完善危化品停车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和管理。积极鼓励危化品企业使用现代电子网络平台,试行危化运输车辆网上预约装卸,分流扎堆停放问题,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要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司机和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危险货物车辆附近生火取暖等危险行为。同时,对区内主干道路沿线和危货运输车辆途经的镇村,要切实落实道路管控措施,杜绝危货运输车辆扎堆通行的现象,确保公共安全。

(二)危化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危化企业要在前期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全面持续摸排本企业的安全风险。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时发现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存在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泄漏。工艺装置的报警、监测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并正常运行。涉及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炔、丙烷、环氧丙烷、二氯乙烷、二甲苯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要严格化工企业下水管网的安全管理,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三)要深化危险化品安全攻坚行动,加强隐患的整治力度。各相关部门按照中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要求,针对攻坚行动、集中执法、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和时限,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问题较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责任。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历来是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的重点部位,经贸和安监局等部门要督促企业对危化品罐区进行进一步排查,严格按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紧急切断、安全仪表和其它应急设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二)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本地本企业的“安全风险清单”和“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风险评估和承诺公告制度,严格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管制,着力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各危化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督促危化企业全面实施、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制定完善装置操作规程,危化品罐区进行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一律按最高风险等级升级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岗位员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严禁违章操作、随意调整工艺参数、严防超指标运行,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严肃处理。各有关企业要对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有序进行,严防意外发生。

四、扎实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安全事故易发期,杨陵区、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杨管安委办发〔2018〕41号)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场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巡查和应急值守;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等,统筹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