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科研试验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区教育局、环保局、人社局: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保障学校科研实验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学校科研试验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研实验过程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科研试验过程和实验室等区域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管理,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健全危化品管理制度

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要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程,实现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确保存放安全、操作规范、应急科学、处置及时。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管理规范,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实时检查监督,使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等全过程完整记录,确保物品台账、使用登记账与实物存量之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校要明确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人,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剧毒化学品管理要落实“无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其他危险品管理要做到“双人、双锁”,实现“四无一保”目标,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四、做好废弃实验室及其相关设施处理的审批、监管

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及其相关设施,要彻底清查废弃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各种隐患之后,按照相关程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同时,各学校要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醒师生关注实验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按规定落实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待遇,将特殊岗位的工作列入教师量化考评的重要内容。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