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贸行业各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杨凌绿都“6·16”有限空间窒息中毒较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决定在全区工贸行业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掌握应急救援常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杜绝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治理作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各类隐患,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有限空间作业

治理范围: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一文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管理;工贸行业企业且由工信部门、商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及其安全管理。结合我区企业发展现状和行业领域分布情况,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主要集中在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企业。

治理重点:

1.是否在企业全部区域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是否建立有限空间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要求操作。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进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6.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7.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权限和义务。

(二)粉尘防爆

治理范围: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一文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工贸行业企业且由工信部门、商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工贸行业企业且由农业主管(饲料办)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的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治理。结合我区企业发展现状和行业领域分布情况,粉尘涉爆企业主要集中在人造板材加工制造、饲料生产加工、粮食加工和金属家具制造、塑料管材制造等行业领域。作业场所超过10人(含10人)的各类粉尘涉爆企业。

治理重点:

1.是否开展粉尘涉爆危险源辨识,确定危险因素的位置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建立完善粉尘清扫制度,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积尘。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是在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构建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3.是否存在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4.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治理措施。

5.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是否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空气中的粉尘云持续的或者长期的或频繁的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7.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设置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8.木制品(人造板材)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9.是否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三、时间及工作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从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农业局,杨陵区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相关政策规定,各自厘清监管重点企业,分别提出重点监管治理企业名单,采取分级、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

(一)全面动员部署,掌握底数阶段(3月10至3月31日)。杨陵区安委办要按照《陕西省2019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陕应急〔2019〕68号)要求,充分发动各镇办作用,扎实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动员部署,在3月底前摸清核实全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涉爆的企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切实做到“一镇办一台账、一行业管理部门一台账”。

(二)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的工贸行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要求,对本企业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台账应记录企业危险因素所在的区域(位置)、数量、涉及的作业人数,是否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是否开展教育培训等内容。对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杨陵区安委办要巩固公共领域有限空间管理成果,加大公共领域有限空间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公共领域有限空间管控成果。

(三)执法检查和督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危险因素辨识、是否建立完善台账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不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不建立完善台账和管理制度,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企业予以执法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杨陵区政府或示范区管委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涉嫌非法违法生产的,要依法严厉处罚。示范区安委办要对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企业底数不清、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各街办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突出特色的原则,全面深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是稳定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客观需要。各单位务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事故防范工作的领导,认真剖析研究此类事故的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企业、到岗位、到职工,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教,提高意识。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9号)和应急救援常识技能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组织职工观看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事故现场会、应急救援演练、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粉尘涉爆场所的危险因素、救援常识、防范技能以及相关作业规定等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和粉尘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或粉尘爆炸安全意识不足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单位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促进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前要做好危害辩识和通风检测,严禁作业人员未经通风和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坚决杜绝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要安排专人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护,落实好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当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杜绝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事故扩大。

请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安委办于4月3日前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汇总表(附件1)和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汇总表(附件2)报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

联系人:周佳豪 联系电话:87031020/87036940(传真)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