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应急管理部明察暗访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督办的通知》的通知

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月26日至29日,应急管理部明察暗访组对我省延安、榆林两市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查出了80条隐患,其中重大隐患2条。5月11日,省应急管理厅在榆林神木市召开了“5.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警示会,进一步对当前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应急管理部明察暗访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督办的通知》(陕安委办〔2019〕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期,全国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区危化企业虽少,但诸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实打实的抓落实,实打实的强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和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结合行业实际,全面开展行业隐患整治,行动要迅速,态度要坚决,整改要彻底,措施要周全。要深刻剖析产生隐患问题的根源,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对于隐患严重的要挂牌督办,要充分利用信用系统监管等有效机制,加强惩戒教育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暴露出了事发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章指挥操作、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种问题虽未发生在我区,但三违现象在我区企业普遍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见怪不怪,未引起高度重视。各企业要切实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作业,对现有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等,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各行业部门、各企业要围绕主题,提前策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要积极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领导授课、专家讲课、负责人讲课、宣讲团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聚力助推安全发展;三是要组织重点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搭建公众与企业沟通的桥梁,通过咨询展台、展览展示、咨询服务、场馆体验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并借力现代媒体扩大宣传面和覆盖面;四是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共场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五是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各行业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巡查巡守,畅通信息报送主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等方面准备,提高现场处置救援能力,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媒体舆情,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请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20日前书面报送示范区安委办,电话:02987033110/02987036940(传真)。

附件:陕安委办[2019]48号-关于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督办的通知.pdf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