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专项 督导检查的通知

示范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示范区安委会五项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安排和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示范区五项安全攻坚行动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至12日,相对集中4天时间进行。

二、督查检查方式

本次督查检查由示范区五项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应急局1名局领导、1名科室负责同志、2名危化品管理行业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示范区危化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视情邀请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督查检查内容

1、企业攻坚行动动员部署情况;

2、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识别和治理管控情况;

5、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情况;

7、攻坚行动责任部门开展检查督查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检查对接准备工作,确保督查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于6月27日前报送1名检查联络人。

2、杨陵区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积极开展检查排查活动,具体检查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送示范区五项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3、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企业要建帐挂单、立行立改、逐条销号,整改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问题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