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委会,示范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示范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咸阳市秦都区“4·8”较大建设工程坍塌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20〕26号)转发你们。请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各负有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按照《通报》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章等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按照《建设工作安全攻坚从动方案》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是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照举一反三的要求,对行业领域内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