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应急管理局,杨凌中等职业学校,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委托杨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操作证到期应复审、换证的人员。
(二)从事化工、农药、油漆、化学试剂、工业气体、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经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四)鼓励各企业车间班组长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安全管理知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事故应急处置、事故信息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等知识;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四)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
(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知识。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参加特种作业培训的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书面承诺(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开始在杨凌中等职业学校(杨村派出所北邻)报名,择时开课。其中,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为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为12学时。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48学时,再培训时间为16学时。特种作业取证培训时间为10-12天,复审培训时间为1-2天。
五、培训收费和发证
(一)培训收费:按照谁培训、谁收费的原则,安全培训费用由国家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杨凌中等职业学校收取。其中:
收费依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45号)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1〕25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9〕49)执行。
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费为384元,每年再培训费为144元。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费576元,每年再培训费为192元。特种作业取证培训费632元,复审培训费为180元。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
(二)培训发证: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合格证书》。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由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新版电子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可通过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全国范围内有效。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六、申报资料
1、参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的人员须持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再培训人员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培训证书》或《安全资格证书》前来报名。
2、参加特种作业取证培训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个人健康承诺书和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复审、换证人员须持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健康承诺书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特种作业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本人进行书面承诺)前来报名。
七、有关要求
1、杨陵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范围,督促动员生产经营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2、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法》要求,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各入区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取证情况进行自查,并安排专人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确保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杨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审查参加培训人员条件,按照培训程序和大纲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
4、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后持证上岗。今后凡无证上岗者,将依法严格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考核合格证登记表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考核登记表
3. 任职证明
4.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5. 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考核登记表
6.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登记表
参加培训班和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崔雪艳(老师)
电 话:029-87093633 158290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