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政府召开2018年第14场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省安监局、省工信厅的相关负责人和省煤业化工集团专家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的针对对象、重要意义、重点任务、行动安排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获悉,本次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包含6项具体任务:一是全面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专项治理;三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四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责任落实年活动;五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六是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市(区)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开展,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并初步确定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共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6起,关闭取缔企业52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8家,暂扣吊销许可证8家,处罚罚款299.47万元,刑拘10人。
为落实和实施好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省安监局从两个层面进行安排部署。首先是企业层面:一是紧密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树立常态加运动的安全管理思路。常态就是企业的日常管理措施,运动就是企业要突出自身重点,找准短板、抓住重点、盯住隐患、管控风险;二是牢固树立零死亡和零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扎扎实实采取设备设施改造和技术改造等硬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如提升改造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要实现紧急切断系统、及时维修维护或者更新有缺陷的设备设施等;三是抓住自查自改,隐患整治整改常态化,企业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安全基础管理、工艺、设备、危化品管理、电气、仪表、储运和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实现隐患整治整改常态化管理机制,不允许出现企业对现场报警不处理的行为。
其次是政府部门层面:一是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高压态势;三是抓好督查、检查,抓好企业攻坚行动落实;四是建立常态有效的隐患督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