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市政局部门2015年决算

 

一、部门概况

示范区市政管理局于2009年12月成立,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12人,领导职数1正2副。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科。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防汛等工作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总表

3、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7979459.9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95571.58元, 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程项目等专项经费。

(2)其他收入35983888.32元。主要为非项目收入。

2.支出总计46565456.53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994979.22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67610.6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227368.54元。

(2)项目支出18570477.31元,用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3.年末结余和结转51261378.76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38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663872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5723.72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00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4748.72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长5695元,原因为2015年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与治污降霾工作力度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增大,车辆燃油费相应增加所致;接待费975元,比上年下降6109元,原因为严控接待次数,降低费用。

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其中1辆(皮卡车)产权属局机关、1辆(面包车)产权属执法监察支队,2辆车全部由所属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用于执法巡查工作,运行费主要为2辆执法巡查车燃油、保险、维修等费用。

公务接待全年接待2批次,共15人次。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2015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