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局成立于1997年7月,履行地市级工业、商业、外贸、外资、外经、投资贸易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行政管理职能,并对杨陵区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工作进行指导。主管示范区企业家协会和示范区中小企业协会工作。是管委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对口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贸促会等4个省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西安海关、陕西省进出口检疫检验局、陕西省煤炭管理局、陕西工业经济联合会,局内现有人员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示范区工业、商务、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投资贸易促进等工作;主管和指导示范区企业家协会和示范区中小企业协会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杨陵区商务局(工信局)对口部门工作;对口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贸促会等4个省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西安海关、陕西省进出口检疫检验局、陕西省煤炭管理局、陕西工业经济联合会。

(一)对口省工信厅,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中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光伏产业、清洁生产等产业发展有关工作,以及信息产业中的信息化推进、软件开发、信息安全、无线电管理等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二)对口省商务厅,负责管理示范区内外贸、外资、外经工作。

1、负责示范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

2、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示范区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批、报批、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

4、负责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示范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5、负责示范区商贸流通和市场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商贸流通政策;监测分析示范区商务运行状况;拟订示范区内贸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二手车、典当、拍卖和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

(三)对口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示范区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工作。

1、负责推进示范区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承担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预警机制;

2、负责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

3、协调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的合作,加快科技项目的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

4、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对口省贸促会, 负责开展促进国际贸易、利用外资、国际化经营和经济合作等活动,推进杨凌同国内外的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发展。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支出决算明细表

6.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及结余决算总体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432.04万元。

2.收入总计1253.64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9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商贸事宜、电商产业园后期建设费、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农高会和西洽会展览和专题研究项目费等专项资金。

(2)其他收入486.71万元,包括商贸市场监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产销对接活动、家政服务、人事补助及奖励和利息收入等。

3.支出总计73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57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4年持平。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14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3.9万元,主要用于西洽会和农高会洽谈、招商客商接待等。全年接待10批次,接待人数共80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财务支出,三公经费较2014年决算同比下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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