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和杨陵区公安局于2003年12月实行机构分设,主要履行地市级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编制93名民警,内设治安、刑侦等16个行政及执法执勤科室。

部门决算单位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本级)。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㈠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23.34万元,支出总计4625.14万元。

 1、2016年度收入总计及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度收入总计6823.34万元,较2015年6019.89万元增加803.45万元,上升13.35%,上升主要原因:一是部门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中省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在上级支持下增加;三是增加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经费。

 2、2016年度支出总计及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度支出总计4625.14万元,较2015年3911.23万元增加713.91万元,上升18.25%,上升主要原因(同上)。

 3、2016年度收入情况分类。2016年度收入总计682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78万元,其他收入93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8.6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分类见之后“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其他收入包括:辅警社保补贴375.61万元、李台派出所基建经费85.77万元、马拉松赛经费55.75万元等。年初结转和结余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项目建设分期未支出经费和上年度末财政拨付的本年度办案(业务)费经费。

 4、2016年度支出情况分类。2016年度支出总计4625.14万元,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156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2.18万元。

 ⑵基本支出354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57.56万元。

 ⑶项目支出1075.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5、2016年末结余和结转情况。2016年末结余和结转2198.19万元,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结转672.91万元、刑侦实验室建设经费76.52万元、“三台合一”系统与图控边界接入平台建设经费145.32万元、公安城际热点项目建设经费282.56万元、办案费154.76万元、协警经费58.34万元、会计中心工资户130.73万元等经费。

㈡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7.78万元,支出3777.78万元。具体增减变化及分类如下: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及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7.78万元,较2015年3546.16万元增加231.62万元,增长6.5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资调标补发,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在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年追加的专项业务经费数额增多。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及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57万元,较2015年2285.2万元增加417.37万元,增长18.26%,增长主要原因同上。

 3、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分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7.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4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4.08万元、就业补助174.08万元、医疗保障53.78万元、刑事侦查费20万元、治安管理2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15万元、反恐怖经费32万元、禁毒经费80.3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44.16万元等。

 4、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分类。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02.57万元,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156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2.18万元。

 ⑵基本支出2702.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10.19万元。

 ⑶项目支出1075.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75.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2.76万元。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3.51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2016年度与2015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1.1万元,下降了25.27%,主要是进行车改后维修及油料费等支出减少;接待费减少2.13万元,下降了14.3%,主要是严控公务活动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燃油、车辆维修(护)及过路(桥)费的各项支出。全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初示范区公安局机关及所属科所队共有执法、执勤及公务车辆27辆,年末实有27辆。

 3、公务接待费12.76万元,主要用于农高会、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日常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全年共接待26批次1500人。

㈣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㈤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有刑事技术装备设备11.8万元、巡特警防暴反恐设备16.87万元、“三台合一”指挥系统升级维护10万元、网络安全设备36.7万元、督察信息系统建设等40.47万元、执法勤务装备26.31万元等。

 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下载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安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