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示范区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

2.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杨凌示范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批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杨凌示范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辖区环境质量公报。

3. 参与审核杨凌示范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三同时"管理;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省颁发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4. 负责杨凌示范区大气、水体、土壤以及城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杨凌示范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恶臭、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对机动车污染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纠纷;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5. 负责监督管理杨凌示范区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制定杨凌示范区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6.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促进废弃物的综合治理。

7. 管理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负责环境监测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环境监测网络。

8. 负责杨凌示范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生和成人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 负责监督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守纪情况。

10. 负责组织开展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区域间交流与合作。

11. 按示范区管委会授权,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12.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13. 承办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2月成立,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5人,现有工作人员9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6年部门结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三、示范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年初结转合结余2461259.56元。

2. 收入总计16251049.22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3191.12元, 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2)其他收入1917858.1元,主要为项目收入。

收入总计较上年增加11042855.54元,主要是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约1056万元、其他收入约48万元。

2. 支出总计6884973.15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64450.68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92913.14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71537.54元。

(2)项目支出3420522.47元,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支出总计较上年增加约116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约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约3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

3. 年末结余和结转11827335.63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319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191.12元,专项支出3420522.47元,为节能环保专项费用。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987.53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 批次0,人数0人,相比较2015年无变化,原因为2015-2016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行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05.5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运行费为17005.53元,相比较2015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17005.53元,原因为2016年公务应急车辆运行费主要由我部门承担。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支出费用3982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次,共产生费用3982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相比较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了11862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年公务接待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共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