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隶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16人,现有人数为11人(正职处级领导1名、其他工作人员10名)。

二、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管理政务大厦物业管理、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服务、职工餐厅管理和机关车队管理工作。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36.2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210.56万元,拨入车队专项经费100万、精神文明专项经费8万元、政务大厦物业经费等专项经费425万元。

(2)其他收入92.71万元:其中车辆出租收入53.98万,利息收入1.37万,杂项收入37.36万元。

(3)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83.94万元,减少比率9.12%,减少原因2015年7月份机关车队帐务正式划转至机关事务中心,领导干部原车改补助专项转入机关事务中心,2016年领导干部原车改补助取消。

2、上年结余27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276.50万元。

3、支出总计718.70万元。

(1)基本支出233.36万元。其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8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24万元。

(2)项目支出485.34万元,主要是机关车队日常运行;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活动、宣传;政务大厦物业管理、水、电、气、暖、建筑物以及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

(3)与2015年相比,支出减少160.74万元,减少比率18.27%,减少原因2015年7月份因公务用车改革正式实施,2016年示范区领导干部原车改补助取消。

4、结余分配92.71万元。

(1)其他收入转入事业基金92.71万元。

5、年末结余和结转301.36万元。

(1)项目支出结余301.36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4.3万元,较上年下降3.30万元。下降4.25%。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04万元,较上年下降3.38万元,下降比率4.36%。(1)、2016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运行维护费74.04万元,较上年下降3.38万元,下降比率4.36%。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机关事务中心(机关车队)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减少了公务用车出行次数;

(二)公务接待费0.26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加比率为44.44%,原因是春节前群众上访,用于维稳干警午餐费用,共计接待8批58人次。

(三)2016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因公出国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减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