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全区水利发展改革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河道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早动快,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河长制工作启动后,及早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河长制工作会议、巡查、考核、验收等七项工作制度,同步完成了所有河渠河长制公示牌设置和河长名单公示工作,全面落实了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全区三级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强化制度落实和责任督办,全区三级河长累计召开会议38次、巡河146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整治、卫生集中清理、重点涉水企业排污巡查、河道执法等多次专项活动,各河渠沿线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河渠综合整治步伐明显加快,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持续发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本完成。2017年是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收官之年,按照年度计划并结合示范区有关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2017年创建目标任务,并通过纳入示范区考核序列、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助推项目建设。同时,经过积极汇报,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于11月21日在杨凌召开,听取我区创建进展,研究分析当前形势,推动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目前,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7个方面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3,再生水利用达到150余万吨,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1%,人均绿化面积达到15m2以上,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三)攻坚克难,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强。一是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建成蓄水。面对汛期施工和工期要求紧的双重困难,水务局一班人扎根工地一线,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制定昼夜施工方案、挂作战图等多项过硬措施,渭河水面景观二期工程在“两个会议”召开前顺利完工并全面蓄水,该项目创造了国内同类型工程“三个之最”:过流流量最大、跨度最长、形成水域面积最大,1号坝回水区长度3750米,连同已经建成2号橡胶坝形成7900多米的渭河连续景观水面,水面面积扩展至5500多亩,极大提升了杨凌城市水生态环境,为“两个会议”及农高会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二是渭河体育运动公园建成投用。在渭河湿地生态公园基础上,以篮球、足球、乒乓球、综合休闲健身娱乐为主要内容、面积约2万平方米并配有灯光系统的体育运动公园建成并于“五一”对外开放,受到区内群众的广泛欢迎。三是渭河生态区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编制完成渭河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启动渭河水流确权试点,为生态区科学管控奠定了良好基础;实施完成湿地公园附属配套设施和湖心岛绿化景观工程,公园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科学防控,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及早召开了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调整充实了防指组成人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工作责任;针对防汛新情况,对河道防洪、地质灾害等各专项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备汛检查。增储了一批新型防汛物资,救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落实了分段包干的巡堤查险机制和专业性、群众性相结合的抢险队伍,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提供了重要保障;组织对全区防汛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了安全度汛隐患;完成2处险工段水毁加固工程,有效提高了抵御洪水能力。三是坚持科学防控。坚持24小时防汛值守,综合运用与气象、水文的联署会商机制、防汛可视会商系统和雨量测报装置等,确保指挥决策科学高效,面对10月10日渭河洪水蓝色预警,及时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措施并进入警戒状态,确保了洪水安全过境。
(五)统筹兼顾,民生水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示范区“十三五”水资源管控目标和考核方案,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各项措施,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社区、节水企业创建进入自查阶段,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43亿方以内。二是供水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石头河水厂二期工程加快建设,建成后城区供水能力将达10万吨/日;实施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管网漏损率进一步降低。三是农田水利各项目加快实施。制定了示范区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9座省级任务涝池完成主体工程,11座自建涝池也已全面启动。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5万亩(省考0.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平方公里,实施完成3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4600人,全区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9%以上。
(六)多措并举,各项经济、生态指标圆满完成。对照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切实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多方联动、多层争取、多措并举,全年超额完成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4亿元,完成省级资金争取250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5%,完成招商到位资金1844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凌示范区水务局(机关) |
2 | 杨凌示范区渭河景区管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杨凌示范区防汛抗旱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1178.0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61.01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的减少;
(2)本年度支出1341.8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43.23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2、本年度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1)本年收入117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0.65万元,占总收入的96%,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7.44万元,占总收入的4%,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
(2)本年度支出13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0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1147.6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30.6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35.65万元,主要为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拨款的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294.4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81.79元,主要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支出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按照政府功能科目分类总支出为1294.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4.5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1100.2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总支出19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39万元,原因为2017年无公务出国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较上年减少1.36万元,原因为用车率的减少;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04万元,原因为接待人数的减少,全年共接待接待5批次,共30人。
2、2017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21万元,原因为2017年无培训安排。
3、2017年会议费2.2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21万元,原因为2016年无会议费产生。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0.2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9.64万元,其中:办公费0.23万元、印刷费1.32万、0.03手续费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3.67万元、租赁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6.84万元,原因为2017年无公务出国及培训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2台(套),为柴油发电机和防汛监测预警平台系统;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