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土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是示范区管委会所属的行政部门,部门下设局属事业单位三个: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只设一套帐,人员、资产由局机关统一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负责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5.负责组织示范区的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和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以及全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示范区矿产资源工作;
7.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专项费用的使用;
8.负责示范区土地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杨陵分局开展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11.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审查审核全区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1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履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一是逐级签订了2017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了保护指标。二是全面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到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三是实施完成了五泉三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四是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全年共组织土地执法巡查54次,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5起,制止5起。
(二)规范有序开展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一是全年共审查项目用地57宗,其中评审47宗,预审10宗。二是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件上报6个批次,规模1959.69亩。三是全年供应土地46宗,面积2258.89亩,其中招拍挂供应土地24宗,面积1270.09亩,收缴46754.06万元;协议出让3宗,面积83.42亩,收缴土地出让金556.08万元。划拨建设用地19宗,面积905.38亩,收缴划拨价款12689.46万元。四是采取诉讼、收回重新处置等措施,全年盘活低效闲置项目用地750余亩。五是印发了《关于建设项目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置意见》,完成了3家单位的土地变性手续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
(三)全力以赴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杨凌2017年度6个城市批次建设用地的组件上报工作,申报建设用地1959.69亩。拿回杨凌2016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次审批件11个,审批建设用地4119.24亩。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为各类项目清交土地20余宗,面积1000余亩,保障了丝路展示园、自贸大厦、LNG二期等重点开工项目用地的交付使用。
(四)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年初与局属事业单位和杨陵分局签订了2017年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全年共组织地质灾害巡查68次,排查28次,发布气象预警13次,组织集中培训10次1000人,各类宣传培训10次500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组织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活动1次30人。三是完成了2017年5户21人的避灾搬迁安置任务,彻底消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五)努力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杨凌2016年度土地卫片警示约谈会议,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二是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宗,拆除违法建筑物522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8.73万平方米,落实罚款47.64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16人。三是实现信访隐患的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将信访矛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已办结并及时答复7件。办理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 2件,正在审理之中。
(六)积极做好管委会分配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省审计厅追赶超越二、三季度重大政策及项目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组织完成了环保督察反馈沙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完成了年度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的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 |
2 | 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3 |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4 | 杨凌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91.04万元,较上年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4.73万元,较上年增加1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资源勘探、国土资源业务项目等支出。
2、本年度收入结构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99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27万元,占总收入的18.6%,上年结转1442.53万元,占总收入的72.45%,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78.24万元,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95%,主要为国土资源项目等收入。
3、本年度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83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2.96%;项目支出1596.96万元,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源勘探信息及国土资源项目业务项目等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7.0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991.04万元,比上年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834.73万元,比上年增加1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源勘探信息及国土资源项目业务项目等支出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5.4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5.22万元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为国土资源日常业务支出224.18万元、资源勘探支出140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81.3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30万元。是指国土资源规划和管理等业务支出。
(3)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及局属事业单位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7万元,公用经费18.5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结转1195.22万元,支出1195.22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28万元,减少4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4.39万元;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2.01万元,下降25.51%,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各项租车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无该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所发生费用为赴省国土厅开会租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22批次,310人次,经费总额4.6万元,主要为承接2017年第24届农高会、第九次省部共建会管委会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承担省国土厅相关处室检查、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该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该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2.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金财工程: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本级).xls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