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工作规划;监督检查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事项。

(二)负责实施食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检查、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和重大整顿治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医疗器械标准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五)负责示范区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制定示范区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七)指导杨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监管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九)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成效明显。培训监管相对人11场次、1000多人次,参加中、省各类培训120多人次。

(二)创建引领成效显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授牌,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授牌后,不断扩大创建成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通过省上验收,五星市场省级食用农产品示范批发市场成功创建。

(三)“三小”面貌改观较大。制定印发了“三小”规范提升工作方案。100多家小餐饮后厨改造提升“亮化”。30户小作坊集中入驻小作坊园区。全区设置摊贩集中经营点12个,全面实行了“六统一”管理。

(四)餐饮质量安全有了大提升。餐饮经营许可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完成改造102家,960多户餐饮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建成5个规范化餐饮示范街。监管家宴聚餐204场次。校外托餐机构备案、检查达到100%。圆满完成了20多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五)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实施飞行检查。开展中药提取物、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地沟油等专项整治活动20多项。立案79起,罚没款47.3万元。全年抽检食品药品1070批次。

(六)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增强。健全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100%公开承诺。探索在食品企业实施保险制度。扎实开展药品生产领域“信得过”专项行动。发布“红黑榜”74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0%公开。率先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四证合一”改革。

(七)共治共享局面全面形成。“食安杨凌”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工作和科普信息。媒体采访报道10多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20多场次,公民监督和服务群众活动17次。 24小时开通12331电话,共受理投诉214起,时限内办结率100%。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组织集中学习31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开展“三会一课”30多次。制定实施局系统《落实“三项机制”具体实施办法》,与考核绩效挂钩,运用“三项机制”鼓励激励6人次。领导班子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9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4次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风险防控任务,层层签订了目标任务书;扎实开展“守纪 明责 担当”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和下属3个事业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1034.66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389.01万元,原因是中省下拨资金减少;支出总计1066.1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190.3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工作力度加大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财政拨款收入1013.69万元、其他收入20.96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基本支出713.66万元、项目支出352.4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3.69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26.5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变动等;2017年支出1066.1万元,较2016年增加190.3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工作力度加大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共支出1066.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93.62万元、药品安全事务支出42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75.32万元、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5.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03万元、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基本支出共71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7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14.5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5.96万元,原因是2017年有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参加外事办因公出国(境)团组1人,支出5.03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5.03万元,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2017年有因公出国安排。截止2017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运行及维护费7.51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1.23万元,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及燃油费上涨。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较2016年下降了0.29万元,全年接待16批230人次,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人数和次数。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决算0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决算0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3.6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62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20%,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变动及公益岗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等费用。


附件下载:1、部门决算公开封面.xlsx

                 2、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xls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