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包括城乡总体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区内项目选址、项目用地、工程设计等规划管理,指导杨陵区城乡建设局城市规划区以外镇乡村的规划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示范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本地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负责全区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城市建设管理,指导杨陵区城乡建设局旧城区和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住房管理工作,包括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本地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的管理。拟定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行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制定等工作。
(四)归口协调管理交通、测绘、人防、抗震防灾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总规修编和重大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从解决示范区城市中长期发展和制约当前项目建设的现实问题出发,启动《杨凌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工作。完成了规划修编初步成果,审查通过了规划修编人口和城市规模论证报告,总规修编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围绕自贸片区建设需要,完成了《陕西自贸区杨凌片区概念规划》编制和《杨凌示范区自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政府采购工作,并根据综合保税区选址需要,进行了《杨凌城乡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工作。根据近期建设需要,完成《杨凌示范区绿地系统规划》、《杨凌示范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和自贸区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为自贸区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做好规划基础。
坚持规划服务于示范区发展大局,认真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共组织召开了技术方案评审会11次,邀请行业领域专家42人次,做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和技术把关,提高了设计的科学合理性。严格规划管控,落实容积率、绿地率、日照等指标要求,完成项目总平图审查110项。截至12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规委会会议3次,修建性详规和设计方案审查20项。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30份,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63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份。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43次,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39份。组织编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完成杨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天地图杨凌上线试运行工作。
(二)坚持项目带动,重点工程全面加紧实施
省道107项目全线推进,A标五泉段5.5公里交工验收并通车;B标(含C标段铁路桥)揉谷段正在进行路基及桩基施工,跨陇海转体桥主体已浇筑完成,12月18日完成转体;D标段小韦河大桥桥梁下部结构全部完成,桥梁架设完成过半;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亿元。国道G344项目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已批复,项目土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已完成,正在等待上级审核批复;城市段(高干渠至孟杨路2.2公里)已完成设计并送审,预计2018年年初将正式开工建设。新桥路渭河大桥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实现双向6车道通车。按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的原则,考察确定了杨凌示范区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和建设规模,以ppp模式引进陕能集团进行投资建设;330KV电力迁改工程全面完工,受影响的农科路、西农动物实验基地、心特软食品加工、牛羊肉加工、铁路货运站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或建成投用。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
继续推动重点示范镇建设。五泉镇被考核评选为2016年度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并获得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今年五泉、揉谷两个重点示范镇共确定了24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4800万元,其中五泉镇累计完成投资28000万元,揉谷镇累计完成投资36800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序推进。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确定上报了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协调杨陵区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改厕、村庄绿化美化等九大工程实施进度,不断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和农民生活品质。全年创建示范区级美丽乡村8个,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五泉镇蒋家寨村荣获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称号。
(四)坚持供给侧改革,房地产去库存成效进一步显现
深入推进《示范区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八项措施》,严格规划审批,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商品房供需关系更趋合理。预计全年房地产完成投资17.6亿元,同比增长60%。商品房施工面积80.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27%。商品房销售面积约为52.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市场呈现出销售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落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策,积极化解库存房源。共为1080人次发放租赁补贴72.945万元,配租公租房442套。商品房销售价格稳中有增,12月份销售均价为355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29%。
(五)坚持依法管理,建设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建筑业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做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项目审批和放管服等工作,承接了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项。今年共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34项,依法核发建筑施工许可28个,依法办理建筑业资质事项32个,房地产开发资质事项9个。积极做好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全年收取劳保资金3008万元,为18家建筑施工企业返还劳保费用2657.3万元,同时为陕西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争取建筑业劳保费用困难补助216万元。建立在建项目、在建企业台账,进行每月动态的跟踪梳理,确保建筑业产值应统尽统。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28.8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5%。全年预计完成增加值19.68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2.5%。
2.物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创新发展思路,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组织物业集中学习培训5次,理论知识考核1次,实现了培训学习全覆盖。制定了《标准化物业示范小区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动员物业企业创建标准化物业服务小区。打造了田园新都市、化建小区、沁园春居等5个标准化物业服务示范点,带动全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工作,做好我区4个国有企业家属小区的接收改造工作。在保障房小区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对创建成绩突出6个小区报请进行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验收。
3.加强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62项,建筑总面积151.2万㎡。监督工程验槽73次、基础验收50次、主体验收41次、竣工验收31次;共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登记69项,建筑工程竣工备案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合格率为100%。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紧抓全国“两会”、农高会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共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7次,累计监督检查面积160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排查一般质量安全隐患573条。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会,收效良好。全年共计核验市级文明工地6家,命名6家。推荐申报省级文明工地5家,命名4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0二工厂杨凌分厂区303号修理厂房工程被省住建厅评定为“长安杯”省级优质工程。
4.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制定《2017年建筑工地铁腕治霾行动方案》,把扬尘治理与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相结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11次。累计下发《扬尘治理不达标行为整改通知书》34份,责令停工整改16次,约谈项目负责人22人次,全区通报批评14次,项目经理执业证书扣分5人次,罚款14万元,记录不良行为信息3次。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落实,扬尘治理成效明显。
5.认真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整顿市场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开展工程招投标和建筑施工市场整顿治理工作,对2个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处罚,并会同发改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奥凯公司问题电缆清查整改工作,共清查建设项目379个,使用奥凯电缆的16个项目全部完成封存或更换工作。开展“地条钢”排查和不合格建材市场清查退市工作,共排查在建项目66个,未发现使用“地条钢”情况。
6.认真做好人防、防震减灾工作。加强抗震设防备案管理工作。对富海工业园区五期工程、济川药业等56个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核备案,完成备案电子化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创建了杨陵区第二初级中学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杨陵区邰西社区为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了“5.12”期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在示范区居民社区、学校、公园、乡村、机关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展览活动5次,发放宣传图册2800多份,摆放宣传展板55块。邀请省地震局领导为示范区及杨陵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防震减灾意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5.12活动期间,全区6所中学、28所小学、28所幼儿园集中开展了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推动驻区大学先后2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参与人员达5300人。
7.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成立住建局精准脱贫工作小组,落实“一把手”带头扶贫工作制度。研究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制定帮扶工作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积极落实了2名包村进驻人员和5名包户干部,定期下村入户做好脱贫帮扶,齐心协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六)坚持改革创新,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程序。结合实际,整合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将项目修建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审查分开进行,提高了规划审批时效。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对15项不符合现行总规用地性质的项目,在项目建设单位完善承诺和土地使用说明后,预先办理了规划手续,保证了项目建设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开封自贸区先进管理经验进行考察学习,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管理新举措。
2.改进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学习和借鉴深圳前海自贸区先进经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若干措施》,确定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在建设资金落实、拦标价审计确定的基础上,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极大节约了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时间,推进项目建设。放开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限制,实行直接发包备案制。2017年公开招标项目45项,合同总造价6.37亿元;直接发包合同备案13项,合同总造价为2.85亿元。
3.积极拓展公积金管理服务职能。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全年完成住房公积金扩面新增0.3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02%;稳步推进发放个人贷款,全年共审核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64笔16532万元,其中发放异地贷195笔4577万元,占总发放量的29.4%,有力促进了外来人口到杨凌购房入住。截至12月初,非本地户籍人群购房占比达到42%。
4.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制度。为了进一步满足示范区城市化进程中新增住房需求,科学制定住房供给政策,在对示范区房地产市场进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杨凌示范区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暂行)办法》。适当提高租金补助标准,将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和吸引、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轻政府新建公租房资金压力。目前该办法准备提交管委会班子会议审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是局机关;参与事业单位共4家,是杨凌示范区公积金、杨凌示范区招标办、杨凌示范区人防办(抗震办)、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示范区住建局)编制30名 ,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23名;实有在职人员26人 。现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工程管理四个行政科室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办、保障房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造价办、建筑统筹办)、质量安全监督站、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抗震办)等下属单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收入支出3075.99万元,2016年度收入支出1286.6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789.35万元,增加58.17%。主要由于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2万元。
2.本年度收入结构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6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38万元,占总收入的73.03%,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35.03万元,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 28.8%,主要为奖励及存款利息等收入。
3.本年度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3.32%;项目支出421.11万元,是为规划编制、建设、测绘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66.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76.41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1万元,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31.59万元,比上年增加327.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等增加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5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71.01万元、行政运行204.9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1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51万元,公用经费53.97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3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67 万元,同比下降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3.62万元,主要是参加省级和示范区代表团出国考察学习等人数比上年增加;因公接待费增加0.03万元,增加1.5%,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0.98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各项租车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1个,参加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境外考察、项目推广等。支出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所发生费用为农高会期间及临时外出的租车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11批次,经费总额 1.99 万元,主要为承接2017年第24届农高会、第九次省部共建会等管委会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承担上级及区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42万元,主要是全区行政各大培训规划和建设行业培训等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7.55万元,主要是财政工作会议及规划、建设、村镇等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1.9万元,降低 25.1%,主要是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业务会议次数和人员。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4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设备购置费、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2万元,其中:杨凌绿地系统规划采购支出42万元、杨凌自贸区概念规划设计支出35万元、城乡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0年)规划(咨询)合同支出2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事项分级分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