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及职责
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是经示范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杨管编办发〔2018〕30号)文件同意设立,正处级建制,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一正二副。主要负责实施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审批发布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组织编制示范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报批实施;负责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区安置基金管理工作。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房屋评估1606户,协议签订1852户,旧房拆除1739户;货币化安置221户;实现群众进镇居住2952户、8265人;完成招商引资1.033亿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截止2017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
四、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4314.9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4.77万元,其他收入17239.0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341.15万元;
(3)较2016年收入增加6077.0277万元,其中主要增加在其他收入中。
2.支出总计20561.23万元,基本支出245.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20315.95万元,主要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发生的各类补偿。较2016年支出增加5820.9594万元,主要增加在项目支出中。
3.结余分配12.75万元,年末结余3741.01万元。
4.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21万元,较去年增加4.21万元,原因为2016年12月份发生的出国费用,我办工作人员1人,管委会人员4人,团组5人赴日本学习交流,出国费用结算票据资料2017年才予以入账;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去年无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度未接待,未发生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均为0,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去年无增减变化,原因为公车全部上交,本年未安排外出学习调研,未发生租车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办属管委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安排,并已公开空表。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无公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也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度我办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分4个季度进行:
第一季度,起草搬迁安置群众分配意见,解决搬迁群众生产安置问题,同时完成评估268户,拆除51户;第二季度,起草成立棚户区、农民进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意见完善机制,解决棚户区、农民进城、房屋征收管理体制问题,同时完成评估500户,协议签订494户,拆除100户;第三季度,制定棚户区改造办法,解决搬迁安置政策存在问题,同时完成评估400户,协议签订625户,拆除500户;第四季度,起草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解决房屋征收存在的补偿、安置等问题,同时完成评估85户,协议签订356户,拆除1216户。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