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政务大厦物业管理、职工餐厅管理和机关车队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全年测评平均满意率为86.88%,完成满意率82%的追赶超越目标任务,确保了政务大厦正常办公秩序。
2、政务餐厅的运营管理工作,全年测评平均满意率为93%,完成满意率85%的追赶超越目标任务,保证全体机关职工的正常用餐。
3、合理调配公务用车出行,全年机关车队共计出车1100余台次,安全行驶30余万公里,保障了管委会机关公务活动用车无差错,完成了追赶超越目标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类)(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见附件)
(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见附件)
(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76.78万元;支出总计1276.7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64.01万,增加比率14.74%,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新增车辆购置专项经费75.08万元,节能专项80万元;支出增加164.01万元,增加比率14.74%,原因为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新增车辆购置专项经费75.08万元,节能专项80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3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65.8万元,增加比率22.30%,原因为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新增精神文明专项经费增15万元,增加比率100%,增加原因是用于示范区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日常性支出;新增餐厅专项补助40万元,增加比率100%,增加原因是用于职工餐厅水、电、房屋、地面修缮、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购置天然气以及厨具等消耗品等日常性支出。新增节水示范创建经费80万元,增加比率100%,用于管委会机关节水示范单位创建经费。
(2)其他收入145.01万元,主要为机关车队车辆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在职职工体检费。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52.30万元,增加比率56.41%,增加原因主要为2017年机关车队按规定报废中巴车两辆,拨入车辆购置经费75.08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2016年末结转301.36万元,因存量资金清理,2016年末实际结转222.4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54.06万元,减少比率19.55%。
(三)2017年度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34.11万元,其中用于机关事务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帖、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211.8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加比率13.13%,增加原因2017年度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增加比率12.05%,增加原因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2.10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办公的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支出8.3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加比率44.16%,增加原因201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费和参加省机关事务局召开的会议产生差旅费增加;委托业务费233.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3.29万元,增加比率1044.52%,增加原因是将财政拨付的管委会机关职工2016年度及2017年度餐补拨付机关餐厅。
(3)2017年度机关事务中心项目支出516.73万元,主要是机关车队日常运行;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活动、宣传;政务大厦物业管理、水、电、气、暖、建筑物以及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31.39万元,增加比率6.47%,增加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黄标车车辆强制报废的规定,2017年度机关车队报废公务用车两辆,购置两辆。
(4)年末结转和结余:2016年末项目结转138.8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83.63万元,减少比率37.6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9.3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92.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76万元,增加比率22.2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25万元,增加比率38.16%。增加原因主要为在职职工工资调整、新增车辆购置、节水示范单位创建以及政务大厦面积增加以及拨付管委会机关职工2016年度及2017年度餐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科目)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9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4.11万元,其中用于机关事务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帖、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211.8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加比率13.13%,增加原因2017年度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增加比率12.05%,增加原因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242.10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办公的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支出8.3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加比率44.16%,增加原因201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费和参加省机关事务局召开的会议产生差旅费增加;委托业务费233.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3.29万元,增加比率1044.52%,增加原因是将财政拨付的管委会机关职工2016年度及2017年度餐补拨付机关餐厅。
(3)2017年度机关事务中心项目支出516.73万元,主要是机关车队日常运行;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活动、宣传;政务大厦物业管理、水、电、气、暖、建筑物以及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31.39万元,增加比率6.47%,增加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黄标车车辆强制报废的规定,2017年度机关车队报废公务用车两辆,购置两辆。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4.11万元,用于机关事务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帖、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211.8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加比率13.13%,增加原因2017年度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增加比率12.05%,增加原因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242.10万元,其中用于日常办公的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支出8.3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57万元,增加比率44.16%,增加原因2017年度办公设备维修费和参加省机关事务局召开的会议产生差旅费增加;委托业务费233.7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3.29万元,增加比率1044.52%,增加原因是将财政拨付的管委会机关职工2016年度及2017年度餐补拨付机关餐厅。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10万元,较上年减少4.94万元,减少比率为6.67%,减少原因为:2017年度机关车队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投保。公务用车购置费70.24万元,较上年增加70.24万元,增加比率100%,增加原因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黄标车车辆强制报废的规定,2017年度机关车队报废公务用车两辆,购置两辆。
2、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减少比率50%,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度上访人员减少,维稳干警就餐减少,共接待3批12人次。
3、2017年度培训费为0.32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0.07万元,增加比率28%,增加原因报名参加国管局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网络培训。
4、2017年度会议费为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0.2万元,增加比率100%,增加原因2017年度加强机关文明建设会议。
5、2017年度出国经费为0元,与2016年度持平,增减无变化。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全年测评平均满意率为86.88%,完成满意率82%的追赶超越目标任务,确保了政务大厦正常办公秩序。
2、政务餐厅的运营管理工作,全年测评平均满意率为93%,完成满意率85%的追赶超越目标任务,保证全体机关职工的正常用餐。
3、合理调配公务用车出行,全年机关车队共计出车1100余台次,安全行驶30余万公里,保障了管委会机关公务活动用车无差错,完成了追赶超越目标任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