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是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5人,下设事业单位为杨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编制10人。承担示范区农业、林业、畜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确定2017年农村专项小组改革思路和重点工作,加快推进44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组织领导机构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三是对全区55个行政村已经完成的“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回头望”,农村土地所有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四是稳步开展“三变”工作,截至目前全区69个村(含农村社区14个)、275个村民小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等程序,完成了清产核资和成员资格认定,64个村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章程,49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12个村完成了折股量化,10个村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2.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建立了示范区四级“作战式”指挥体系。二是对856户低收入户和365户跟踪服务户实行了“一对一”帮扶。三是探索产业扶贫模式,建成占地435亩的现代农业精准扶贫示范园和占地518亩的杨凌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对贫困地区有创业意愿的群众进行生产实训。

3.种子产业发展着力推进。一是全力加快种子产业园建设,共有15家种子企业,投资额累计达到6亿元。二是组织2017年种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受理项目申报书35份,共奖励省级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3家,新品种44个。三是加大杨凌种业宣传力度,引进江苏大华、陕西盼丰、咸阳五行、甘肃五谷等种子企业4个。四是支持举办全国玉米、小麦品种观摩会议及种业论坛活动。

4.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共检查企业及门店累计57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累计1284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二是农残抽样检测60批次,24个品种,5820个样品,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三是印发《关于在全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5.大力推广现代设施农业“3+2”技术。一是加快设施农业改造提升,完成改造任务6750亩。二是在珂瑞等合作社开展设施农业新品种试验示范,引进果蔬新品种70个。打造农士达果蔬等科技示范基地4个。三是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制定了148个标准、107项生产规程,通过了全域无公害认证,创建省级农产品著名商标13个。

6.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一是推动陕西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工建设,加快陕西农康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二期建设。二是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招引了贵州、甘肃等贫困地区的120多名农民学习实训,累计接待省内外参观学习300多场次1.5万余人。先后被农业部、团中央授予“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和“全国青年职业农民培训基地”称号。三是创建了1个国家级示范社和7个省级各类示范社,共发展各类实体合作社173个,累计发展家庭农场75家、农业龙头企业40家、现代农庄30家。四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1500余人,奖励20户种养大户

7.第六产业发展日益壮大。一是打造现代农庄集群,累计建设现代农庄30个。二是分别在奥达、君度等合作社和天和生物公司开展净菜加工、葡萄酒酿造及食用菌鲜食系列深加工。三是依托“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品牌优势,开展各类农业休闲旅游采摘活动。在第三届中国西部现代农业博览会暨优质农产品交易会上成功举办杨凌现代农庄集群展,引起省内外热烈反响。

8.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扎实推进。制定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7%;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对村(社区)内的零散养殖户和小规模养殖户,全部予以取缔;对规模养殖场实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

9.林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建立苗木花卉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加快现代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区苗木花卉产业面积达2.42万亩,较上年度增加0.72万亩。二是全年绿化折合面积2667.5亩。

10.大力发展“欧米伽3”大农业。一是积极推动中资国业牡丹项目、慕溪油用牡丹项目、金山牡丹庄园项目等在建项目竣工投产。二是杨凌快活林农庄欧米伽3鸡蛋项目在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成功入围,农民日报2次专版刊登杨凌欧米伽大农业潜力巨大,都进一步扩大了α-亚麻酸科普宣传力度。三是争取健康产业集群企业数达到50家,健康产业招商引资突破10亿元,着力打造杨凌健康福地品牌。

11.招商引资和项目申报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全年引进江苏大华、甘肃五谷、陕西盼丰、咸阳五行等种子企业4个。二是示范区成功获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得中央资金1亿元。全年累计申报中省项目92个,争取项目资金1.9亿元。

12.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建设,支部专题学习30余次,开展学习研讨4次。二是深入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召开支部会议20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6次,在五泉蒋寨村和曹沟村开展帮扶结对活动8次,干部讲党课4次。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四是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五是支部发展预备党员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机关)

2

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0人。

人员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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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3979.1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322.41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的增加;

(2)本年度支出2316.0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096.25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1)本年收入397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44.94万元,占总收入的89%,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23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1%,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

(2)本年度支出22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4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7%;项目支出1539.6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3%。

2.2.png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744.9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88.19万元,主要为农业财政拨款的增加;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298.0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008.01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按照政府功能科目分类总支出为229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1.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7.18万元、项目支出1539.6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总支出758.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4.8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15万元,原因为2017年处级领导公务出国安排,2017年上半年安排一名副局长在安哥拉莫桑比克交流学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00%,原因为从2017年起没有公务用车的单位取消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因此预算比2017年减少;公务接待支出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21万元,原因为接待人数的增加;先后27次参与对外接待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访400余人次。

2、2017年培训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31万元,原因为2016年无培训安排。

3、2017年会议费0.3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31万元,原因为2016年无会议费产生。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9.6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07.19万元,其中:办公费3.14万元、印刷费3.70万、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14万元、邮电费1.93万元、差旅费8.77万元、租赁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3.40万元、工会经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