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监察局2017年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主管示范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狠抓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

示范区纪检监察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一是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及时掌握会议新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委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坚持做到学习内容“全”、学习方法“新”、培训调研“实”、学习人员“齐”、学习效果“好”。三是研究制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紧扣纪检系统自上而下的学习调研宣讲这条纵线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这条横线,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学习活动,在全区营造学习宣传贯穿党的十九大精神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四是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要求,在系统内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 争做合格纪检人”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先后深入包抓联系的村、企业,结合自己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所思所悟,深入浅出的同村党员干部和企业党员代表畅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心得,宣讲座谈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在示范区党校为第一期、第二期处级班进修班的90多名学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伟大成就、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等三个方面作专题辅导。

(二)聚焦“五个着力”,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紧扣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着力推动清单制度落实。召开示范区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部署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制定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向38个部门、18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实施,把主体责任压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每一名领导干部,构建起了严密的责任落实体系。同时,以清单为依据,坚持每季度对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17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目标任务不力的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结合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发文件,对全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制报告实施进行再安排、再规范,纪工委负责同志深入有关单位进行清单实施专题辅导培训和检查,督促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2017年伊始,就以“守纪、明责、担当”为主题,在示范区开展了为期两周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准则》《条例》为标杆,深入查摆和整治机关作风及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讲评、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大对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纪律保障。坚持抓常抓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开展明察暗访30余次,对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调查处理,向27家单位下发函询通知书,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规定“回头看”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防止制度虚化和空转。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示范区各级各单位累计废止内部制度22项,修订制度42项,新出台制度30项。三是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成立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制定《杨凌示范区党工委2017-2022巡察工作规划》和《党工委巡察工作手册》。全年共开展2轮巡察,巡察4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33件,向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件,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警示震慑效果明显。四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对当前线索排查、初查初核等5个方面的风险点进行筛查,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不断规范执纪监督工作流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创建示范区学习机关等,制定2017年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不断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紧盯“三个助力”,严格执纪问责,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严格按照示范区制定《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一是助力脱贫攻坚。紧盯扶贫资金流向、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与精准退出 “两条主线”,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精准识别的监督,采取入户走访、查阅台账、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多项举措有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开展监督检查90余次,集中通报曝光52人,以“作风硬、扶贫赢”为主题,制作电视问政《新风》,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及干部作风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对在治理道路扬尘、渭河河道非法挖沙、噪音扰民、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不力的示范区住建局、市政局等3家单位4名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的示范区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杨陵区工信局等2家单位3名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依托《新风》栏目,曝光了省空气质量督察反馈中损害生态环境问题2起,有力推动示范区“铁腕治霾”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助力市场秩序规范。成立奥凯电缆事件专案组,严肃查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对该事件涉及的工作失职失责、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决算构成来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示范区监察局人员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6人为行政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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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3.27万元,较上年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6.58万元,较上年增加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本年度收入结构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3万元,占总收入的95.6%,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3.43万元,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4.4%,主要为奖励及存款利息等收入。

3.本年度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7万元,是为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0.25%;项目支出129.81万元,主要是审计项目支出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占总支出的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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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9.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58万元,比上年增加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23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审计事务支出111.08万元,其中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44万元、审计业务57.64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单位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人员差旅等。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业务增加,审计局无专职审计人员外聘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审计费、审计会议室租赁费、借调人员补助等费用。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包括:向下级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经费等。

纪检监察事务209.58万元,其中包括:行政运行170.84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8.74万元。

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9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78万元,公用经费25.57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7.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03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89万元,增长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5.03万元,主要是2016年无出国(境)人员,2017年安排1人出国,主要是参加杨凌示范区新西兰现代农业培训考察。

公务接待增加1.62万元,增加257%,主要是审计接待费用大幅增加,因新增海峡两岸内审交流、2017年专项审计等交叉审计接待等临时公务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为零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各项租车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212日—34日,杨凌示范区新西兰现代农业培训考察团一行9人,参加了由新西兰林肯大学承办的现代农商学习培训,共21天。活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由林肯大学、有关研究机构专家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农场主为考察团授课讲座、提问交流,另一方面深入到农场、基地实际考察、听取报告。支出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28批次,287人次,经费总额2.25万元,主要为新增海峡两岸内审交流、2017年专项审计等交叉审计接待等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2.36万元,去年培训费为0元,增长100%,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为更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需要,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大。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

五、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8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其中:办公费2.97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5.08万元,差旅费2.37万元,因公出国(境)5.03万元,租赁费0.30万元,培训费2.36万元,公务接待0.6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下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监察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