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防汛等工作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并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二是基本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三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防汛等日常管护工作,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四是开展燃气、热力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工作,燃气、热力设施全年正常运行,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五是,完成了二十五届农高会、马拉松赛、自行车赛等大型活动条件保障工作;六是完成了年度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任务;七是较好完成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八是配合完成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精准脱贫、产业化服务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平安杨凌建设等专项工作;九是完成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十是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为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5人、聘用制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4550.6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2.18万元,减少原因为其它收入减少。支出合计4653.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90.43万元,减少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本年收入455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3.95万元,其他收入34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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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支出4653.09万元,基本支出826.78万元,项目支出3826.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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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420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47.14万元,原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政拨款收入支出420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47.14万元,原因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2万元,项目支出3817.9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5万元,公用经费296.5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5.4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我局有1人出国,但当年预算中未列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减少原因为压缩公务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支出0.97万元,比上年增加0.97,增加原因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验收。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会议费支出0.92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96.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5.4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城管制式服装采购支出及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0.6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0.6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有价值470万元智慧城管平台软件一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 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