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按照杨凌示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杨管编办发〔2017〕11号),杨凌示范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更名为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为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原市政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示范区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城市管理执法一大队、二大队3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示范区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依规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建设方面违反城市规划进行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渣土车抛洒扬尘污染、城市露天公共场所烧烤油烟污染、焚烧垃圾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侵占城市广场、绿地,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果蔬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活动,拆除违法广告设施80余块5000多平方米,清除各类违规牌匾1427块,清理各类“野广告”1000余处。二是组织市容市貌整治。按照新老城区、城与乡同标准、同步骤、同行动的原则,对全区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现象和行为进行了大力整治,清理临时占道经营、店外经营1200余次、规范马路市场1400余次,清理马路流动商贩900多人、占道停车300余起,有效遏制了市容“乱象”。三是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组织对沿街烧烤摊点摸底排查,逐店登记,规范摊点经营,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夜间沿街烧烤点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零点行动”40余次,清理露天烧烤700多处,暂扣烧烤用具50余件,查扣小餐车30多台,整治成效显著。四是开展建筑渣土整治。制定并出台《杨凌示范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规范渣土车运输,引导成立了3家专业化渣土车运营公司,购置新型环保渣土车辆50辆,对现有渣土运输车辆改装,改造率达98%以上。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200余次,实行24小时无缝巡查,检查各类车辆4000余辆,查扣违规运输车辆180辆,罚款139000元。五是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按照住建部关于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违建治理目标任务,压实违建治理责任,强力推进五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已累计查处存量违建29312平方米,拆除违建25060平方米,累计完成违法建设五年治理目标的96.78%,2018年拆除违建26处,拆除面积1027平米,超额完成2018年治理目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2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协管人员37人;实有人员44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协管人员2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41.59万元,较上年增长54.9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
2018年支出合计304.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7.6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合计341.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09万元,占收入的73.8%,其他收入89.5万元,占收入的26.2%。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30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52.1%;项目支出143.58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我支队主要为城管执法专项业务费用,占总支出47.9%。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1.59万元,较上年增长54.9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
2018年支出合计304.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7.6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0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37.8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正常办公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0.53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支出237.8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4.2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7万元,公用经费29.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00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元,因公务用产权属于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支队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0元;接待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无变化,原因为均未安排出国(境)计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无变化,其中因公务用车产权属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支队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故运行及维护费均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情况无变化,原因为均无公务接待人次。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举行培训活动。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人员。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9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购置单位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