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示范区宏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制订示范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设立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组织开展银政企合作对接工作,承担辖区相关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和考核奖励工作。

(五)负责示范区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及融资。

(六)负责防范、化解和处置示范区金融风险,协调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七)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办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追赶超越”主题,践行“3631”方略,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农村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有效的促进了示范区金融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示范区金融改革发展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围绕总体发展、三农服务、股权投资、自贸发展、上市融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政策“四梁八柱”初步搭建。二是地方法人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已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并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三是示范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会同示范区财政局对示范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机制体制予以理顺,与省再融资担保体系建立了合作关系,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牵头作用,建立会商机制,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任务,为示范区总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贡献。五是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取得新突破。美畅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六是服务自贸区建设获得新成效。中国银行自贸区支行建设完毕,将于12月中下旬正式开业,自贸区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七是成功举办“2018中国农业投资峰会”。邀请全国知名涉农创投机构齐聚杨凌,共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大计,推动农业项目与资本对接,有效提升了示范区在农业投资领域的话语权。八是农村改革试验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肯定。陕西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授予我办2018年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年度评比优秀等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未设下属机构,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总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挂职干部1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29.91万元,本年收入509.85万元,收入合计1439.7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05.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4.22万元。本年收入、支出分别比去年减少1091.97万元和669.83万元,均因为财政安排金融发展专项减少,年初和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风险补偿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1.54万元,比上年减少770.2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71.54万元,比上年减少703.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金融发展专项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金融奖励补贴,工资福利支出5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四) 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相比较2017年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比较2017年公务用车费用减少0.06万元,原因为单位无公车,上年将租车费用列入公车运行维护费,今年将租车费用纳入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0.07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由于公务接待活动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两批共10人。

2018年度本部门无培训费、会议费支出,2017年也无此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1.5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第二十五届农高会涉农金融产品展特装设计及施工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无所属单位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