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省委和党工委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全区政法单位、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重大事项,统一全区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杨凌、法治杨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三)贯彻省委和党工委关于政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协助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示范区法学会。
(八)落实省委和党工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省(区)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全区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区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与示范区司法局合署办公,无内设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紧盯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排查各类问题23个,化解率95.6%。二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研判,落实重要节点“日研判”和“零报告”制度,完成了杨凌农科城国际马拉松赛、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杨凌分会场活动、第25届农高会等重大节会及敏感节点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第三季度示范区预警防范率98.9%。三是扎实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了农高会、马拉松赛、农科城自行车邀请赛等重大赛事活动的事前评估,确保了重大活动顺利举办。评估项目78个,评估率100%。
(二)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平安建设。
一是开展了“三打击一整治”、“雷霆2018”和依法查处假记者、新闻敲诈等违法犯罪推进全区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舆论环境案件6起。二是扎实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两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校一警”护学岗,全区校园环境安全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十个没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确立创建示范点15个。每月向全区28万移动手机用户群发平安建设宣传短信,发放宣传海报7万份,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示范活动宣传60场次。
(三)促进公平正义,坚决扫黑除恶。
一是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各级责任人工作台账,层层落实了工作任务,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12月6日召开了全区推进会议,党工委书记李婧同志出席并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广泛动员宣传。组织政法机关开展各类走访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40余场次,印发《举报通告》3000份,制作横幅5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三万份。在杨凌时讯、电视台、管委会网站宣传报道各类扫黑除恶稿件60余件,在微信公众号、政法部门自媒体上推送工作信息200余篇,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
三是健全了机制体制。落实专职人员加强了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健全了信息报送、三长联席会议、工作联络员、举报奖励办法和保护举报人等制度。建立了线索核查处置责任制、线索案件双向移交等机制。
四是截至目前核查办理涉黑涉恶线索49条,办结36条,办结省扫黑办移交线索3条。查处涉恶刑事案件8起,其中被省公安厅认定涉黑涉恶案件1起,刑拘犯罪嫌疑人26人,逮捕10人,起诉21人。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建设。
成立了“金融法庭”和“自贸区法庭”,设立了“示范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杨凌仲裁委员会,开设了杨凌法治大讲堂。开发“快乐普法”软件,开展了智慧普法线上竞赛,依托禁毒教育基地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建设氛围日趋浓厚。
(五)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加强了资源整合。把环保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将司法、安监、环保、城管分局的基层信息员与综治网格员进行整合,努力实现“一员多用、一专多能”。二是夯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领导包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了宣传活动。在全区5个镇办、78个村(社区)、两所高校和区内大专院校累计开展网格化宣传94场次,发放、张贴宣传页和资料20000余份,提升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知晓率。四是实施了“微民生”工程。已实施完工14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项目,涉及资金18万元。 截止目前2018年全区累计上报事件10418件,办结10246件,办结率99.19%,事件上报率较2017年提升48.6%。“杨凌民声”关注人数达9000余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部门本级,无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聘用制人员1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5人、聘用制人员1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687.4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视频监控建设专项经费和仲裁委专项经费。
(2)2018年度支出总计687.4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视频监控建设专项经费和仲裁委专项经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68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7.39万元,占总收入的97.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4.01万元,占总收入的0.6%,主要为奖励和存款利息;年初结转和结余16.03万元,占总收入的2.3%。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68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7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5.68万元,占总支出的51.8%,主要是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司法救助、视频监控建设、仲裁等专项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1.7%,年末结转和结余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67.39万元,比上年增加41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视频监控建设专项经费和仲裁委专项经费。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611.94万元,比上年增加34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视频监控建设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政法工作日常事务支出,209.6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3.5万元、项目支出96.18万元。
(1)行政运行113.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的人员经费105.8万元和公用经费7.7万元。
(2)项目支出96.18万元。是指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司法救助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38万元,公用经费37.7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项目支出451.86元,用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司法救助、视频监控建设、仲裁等专项业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为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4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无此项费用支出,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保有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24人次,经费总额1.4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接待主要承担上级及相关部门工作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2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减少59.68%,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业务培训次数和人员。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元,比上年度减少1.7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业务会议次数和人员。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5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5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73%。
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治安中心户长专项经费、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经费 | ||||||
市级主管部门 |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 | 实施单位 | 党工委政法委 | ||||
资金项目(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1.68 | 451.68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
市级财政资金 | 451.68 | 451.68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平安杨凌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 100%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工资福利人数 | 190人 | 100%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工资福利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平安杨凌创建工作 | 有效开展 | 100% | 已完成 | ||||
平安创建知晓率 | ≥90% | 100% | 已完成 | ||||
视频监控建设 | 全部建成 | 100% | 已完成 | ||||
宣传资料发放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本单位开展5项业务活动时效 | 2019年全年 | 100% | 已完成 | |||
工资福利发放时间 | 按时发放 | 100%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 | 216.76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司法救助发放金额 | 30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平安杨凌创建及宣传费用 | 40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扫黑除恶宣传费用 | 20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治安中心户长经费 | 60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视频监控建设 | 360.51万元 | 100% | 已完成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全年 | 100% | 已完成 | |||
扫黑除恶知晓率 | ≥80% | 100% | 已完成 | ||||
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有效保证 | 100% | 已完成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项目可持续发挥影响作用时限 | ≥1年 | 100% | 已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 ≥90% | 100% | 已完成 | ||
说明 | 无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 杨凌示范区政法委 自评得分:89.4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深入贯彻省委和党工委决定、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研究协调全区政法单位、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重大事项,统一全区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杨凌、法治杨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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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2018年度支出总计68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76万元,占总支出的3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5.68万元,占总支出的51.8%,主要是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司法救助、视频监控建设、仲裁等专项业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1.7%,年末结转和结余68.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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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要概述当年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重点工作。 | 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平安杨凌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示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 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 10 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 9 分。 预算完成率在 90%(含)和 95%之间,得 8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5%(含)和 90%之间,得 7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0%(含)和 85%之间,得 6 分。 预算完成率在 70%(含)和 80%之间,得 4 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 0 分。 | 451.68/451.68=100% | 651.68 | 100% | 10 | ||
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 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 | 481.68/451.68=106.6% | 451.68 | 109.6% | 4.4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 2分;进度率在 40%(含)和 45%之间,得 1 分;进度率<40%,得 0 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 3 分;进度率在 60%(含)和75%之间,得 2 分;进度率<60%,得 0 分。 | 集中支付 | 70% | 2 | |||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 5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 20%和 40%(含)之间,得 3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 0 分。 | 预算报表 | 100% | 5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 5分,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5分,扣完为止。 | 决算报表 | 100% | 100% | 5 | ||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 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全部符合 5 分,有 1 项不符扣 2分,扣完为止。 | 资产管理系统 | 100% | 全部符合
| 5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全部符合5分,有 1 项不符扣2分 。 | 预算管理系统 | 100% | 全部符合 | 5 | ||
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 分) | 40 | 1、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2、严格控制费用规模、执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1. 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 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100% | 不断提升 | 36 | ||
项目效益(20 分) | 20 | 1、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水平提高;2 促进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财政政策和工作;3、财政政策宣传持续发挥作用。 | 100% | 不断提升 | 17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字说明,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予以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万元,主要是扫黑除恶宣传广告费7.5万元,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宣传费6.5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中共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