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主管示范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省纪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按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了中省和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示范区追赶超越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争做合格纪检人”活动,坚持每月组织纪工委委员开展1次集体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经常性开展研讨学习,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牵头举办了为期3天的纪委监委融合提升培训活动,邀请省纪委领导为全区纪检干部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行全面深入辅导,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结合领导干部学习调研活动,纪工委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各级领导干部做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示范区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通报》下发后,示范区党工委分别以专题学习会议、党工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等形式,深入传达学习了《通报》精神,纪工委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了有关会议。纪工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通报》精神,并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大家一致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积极履职尽责;要加强对总书记和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在“两个维护”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成为表率。三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和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重点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在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和党工委党校主体培训班上宣讲新修订《条例》,纪检监察系统安排开展了学习贯彻《条例》的专题活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贪腐的代价》和省纪委编发警示教育材料等,对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两月编发一期警示教育材料,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
(二)从严从实抓好“两个责任”,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积极协助党工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年伊始,示范区就召开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协助党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部署。党工委同38个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书,层层夯实责任。协助党工委起草印发了2018年党工委及其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指导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修订了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认真协助党工委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牵头制定了整改措施、分工台账等文件,在抓好纪工委牵头负责的32项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强化对示范区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年初和7月份,分别组织召开了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小结回顾,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的过程监管,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7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份,组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13人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18人次,组织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工委委员会述廉,日常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以清单和手册为依据,每季度对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12家履职不力的单位在考核中予以扣分,督导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三是坚持把“两个维护”做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与“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了《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以来,两级巡察机构共对22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共发现问题402个,向纪委、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10件,立案18件,党政纪处分21人,问责52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和震慑作用充分彰显。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是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顿。围绕干部作风顽疾,年初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着眼学习调研不实、制度执行不力等八个方面问题开展整顿,8月份启动了干部作风大排查严整改抓落实专项行动,围绕示范区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对《明察暗访看民生》栏目曝光的干部作风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处理,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夕,均下发专门文件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社会广泛公布“四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张贴监督举报公告,通过短信等形式加强廉洁过节教育,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X”专项治理等活动,示范区本级纪检机关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0余次,检查部门单位20余家,抽查公款消费疑似问题发票87张91.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示范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四)深入开展“五个专项”工作,毫不手软惩治腐败。一是以“五个专项”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按照省纪委“五项重点”工作开展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示范区“五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整合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形成全区推动“五项重点”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良好局面。6月份全面启动“五个专项”工作,十月份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五个专项”百日会战,推动“五个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问题线索26件,处分14人;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件,处理4人,其中处分2人;排查扫黑除恶领域问题线索6件,处分2人;排查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59件,处理94人,其中处分27人;排查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8件,处理20人,其中处分1人。二是加强问题线索收集,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涉及“五个专项”信访问题线索,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通过主动下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发现问题。截止目前,示范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64件,初核119件,谈话函询31件,立案审查1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运用“四种形态”8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14人次,第二种形态97人次,第三种形态13人次,较好地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决算构成来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示范区纪工委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2.09万元,较上年增加18.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2.13万元,较上年减少14.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 本年度收入结构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69万元,占总收入的96.4%,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1.41万元,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3.5%,主要为奖励及存款利息等收入。
3. 本年度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0万元,是为保障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3.4%;项目支出82.73万元,主要是审计项目支出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6.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0.69万元,比上年增加2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2.13万元,比上年减少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24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62.24万元,其中包括:行政运行179.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73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单位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人员差旅等。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包括:向下级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经费等。
纪检监察事务262.24万元,其中包括:行政运行179.51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82.73万元。
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6.64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91万元,公用经费30.08万元,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2.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11万元,下降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下降5.03万元,主要是2018年无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支出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公务用车支出情况: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为零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各项租车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公务接待增加减少0.09万元,下降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29批次,280人次,经费总额2.16万元,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兄弟地市外调、本级办案等任务发生的费用。
2. 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92万元,去年培训费为2.36元,下降61.02%,严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规模和次数。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
五、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其中:办公费14.10万元,水费0.45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租赁费0.39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接待2.16万元,其他交通费7.49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