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于1998年4月30日。2003年9月,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在原交警支队的基础上成立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正处级建制),机关设政秘科、警务保障科、事故法制科、交管宣传科4个科室,另设一个车辆管理所,2个直属大队。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安交管“放管服”方面: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支队就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细致研究,积极协调示范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入驻车管所服务大厅,实现了新车缴税、注册、上牌进“一个门”办“两家事”。按照要求,从9月1日起,支队按时全面落实了2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优化营商环境和践行“3631”方略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落实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省交警总队《关于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5条措施的通知》。支队推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运输企业13条交通管理人性化措施。加大对杨陵区工业园区、粮油园区的支持力度,推行了优化营商环境园区通行4条措施,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建立了警企联络机制,为辖区大中型车辆客货运企业提供集中预约上门、预约检验及咨询服务,最大限度为企业节约办理业务时间。为辖区企业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和临牌核发业务提供绿色通道,随到随办。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表格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方式,减少群众办事填表程序,节约群众办事时间,为示范区聚力追赶超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铁腕治霾”工作方面:

根据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和《环保目标任务书》的要求,切实履行交警环保工作职责,在禁行区域设置交通标志牌69块。开展了低速货车和载重柴油车限行管控工作,按照分区域、分时段的原则,对所有在主城区运行的低速货车和载重柴油车实施通行管控。形成交警、特警、环保、市政、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的执法模式,从冬季到春季严格执行了“禁土令”和限行管控,对渣土车形成了24小时常态化整治的高压态势,今年共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1168起

(四)高排放车辆治理方面:

积极行动,认真牵头组织开展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联合环保、财政、经贸、交通、工商部门印发《杨凌示范区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我区国Ⅱ及以下汽油和国Ⅲ及以下柴油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工作。截止12月19日,已淘汰回收高排放车265辆,完成任务的58.9%。

(五)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一是完成新、老区部分“车让人”、限速值、斑马线等标线优化调整,共清除20处1731.5平方米,重新施划48处3571.1平方米。在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行标志牌69块,在禁行区域入口处设置2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禁限行车辆驶入禁限行区进行监管。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促使交通秩序好转。先后开展了17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9115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理1463起,简易程序处理8350起,非现场采集违法行为19302起。办理饮酒驾驶案件99起,醉酒驾驶案件19起,毒驾2起,行政拘留82人,刑事拘留10人,电子监控录入交通违法信息62388条。严厉地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交管工作万无一失。先后完成了第十届西部(杨凌)农产品农资交易会暨农产品电子商务产销对接会、2018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2018杨凌国际马拉松赛、农科城自行车邀请赛、首届全国农民丰收节、马氏宗族恳亲大会、第25届农高会等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完成警卫任务26次,其中一级加强警卫任务2次,二级警卫任务8次,三级警卫任务9次,交办任务7次。

(六)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方面:

全年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513起,死亡13人,受伤790人,直接经济损失311.85万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死亡人数下降13.3%,受伤人数上升1.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1%。

全年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8起,其中垫付抢救费5起12.7万元,一次性困难救助2起2万元,垫付丧葬费1起2.5万元。4月1日起启用“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信息平台”。

(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面:

全年共发布微信743条,微博803条,印制宣传资料5万份,中央级媒体发布2篇,省级媒体发布31篇,地市级媒体发布48篇,杨凌电视台报道33次,杨凌视线76篇,杨凌时讯83篇,LED宣传屏更换内容113次,深入学校宣讲交通安全课53次,深入企业宣讲交通安全课8次,开展直播活动15次,组织各类倡导文明出行活动30余场次。

(八)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要求做好新能源车主的优惠补贴等相关工作的协调。5月14日启动了我区新能源号牌的首发工作,共核发新能源号牌42副,全年共办理机动车业务191803笔,驾驶人业务共计30242笔,吸毒驾驶人注销业务34笔,互联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办理用户注册15483人,考试预约66926人次,机动车预选号牌137笔,补换证14笔,审核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478笔。

(九)科技建设及应用方面:

通过集成指挥平台毒驾车辆轨迹研判分析,全年共查处无证驾驶9起,毒驾1起;缉查布控业务共下达拦截指令2173条,成功拦截各类交通违法车辆1664辆次;处理及签收各类布控信息6705条,累计布控各类嫌疑车辆16672辆次,集成指挥平台系统日常视频巡逻670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工勤人员8名;实有在职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工勤人员8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合计3291.13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了182.3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的减少。2018年度支出4151.54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了1279.4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管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设项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2941.5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其他收入349.6万元,主要是协警绩效工资和账户利息等。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

2018年支出合计415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1.58万元,项目支出1779.9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合计3291.13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了182.3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式民警及辅警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用经费的减少。2018年度支出4151.54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了1279.4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管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设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94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5.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7.61万元。项目支出1459.1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94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5.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7.61万元。项目支出1459.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0.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9.67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元,和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67万元,比上年增加28.08%,原因是2017年购置公务车辆时,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调整了10.31万元用于车辆的购置。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1批次,238人次,支出0.92万元,比上年减少59.65%,2018年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2.2018年培训费支出1.34万元。

3.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支队对2018 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和中省自定义采购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8万元,并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2018 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分数为85.1分,整体评价情况良好,基本能按照财政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公开等工作,预算管控较严,执行较好,预决算基本能保持一致。短板在于其他收入预决算编制准确率方面,今后,在预算编制时,将结合往年其他收入测算编制。从整体完成情况来看,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有效;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支出效益明显,有力保障了我支队依法履行职责所需。

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中省自定义采购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公安厅

实施单位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年度资金总额:

138

138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138

138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维护执法公正,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目标要求。

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公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发案率

下降

下降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质量

良好

良好










时效指标

全年

100%

100%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招商投资环境

提升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公安机关业务水平

长期

长期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提高

提高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自评得分:85.1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负责道理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验证和管理工作。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2018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1.94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5.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7.61万元。项目支出1459.14万元。

(三)简要概述当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
完成率
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情况及部门决算

100%

128.27%

10



预算调整率
5分)

5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x100%

0

28.27%

2.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
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支出进度=(实际支出/支出预算)x100%

100%

100%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
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资产管理规范性
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扣完为止。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1项不符扣2分。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
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项目效益
20分)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费全年支出157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了67.7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公务交通补贴由工资福利科目调整至机关运行费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16.9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