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是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下设的确保管委会机关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服务部门,属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本单位于2019年5月更名为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示范区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杨陵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示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定示范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示范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杨陵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五)负责政务大厦水、电、气、暖、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内部安全保卫及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做好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示范区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统计工作。按照中、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示范区办公用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杨陵区办公用房工作。
(九)负责管委会机关省级文明机关常态化创建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突出抓好离退休老干部的“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积极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开展到离退休老干部、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同志及遗属家中“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坚持生日送鲜花、贺卡,生病住院探望;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健康体检,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采取上门送学方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和谐稳定。
(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文明机关环境卫生标准,做好政务大厦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工作以及春节、国庆、农民丰收节、农高会等氛围营造等工作。加强水、电、暖、电梯、空调、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加强消防演练、安全巡查、培训。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劝解,确保政务大厦内办公秩序正常,全年共劝解疏导上访人群314批次,上访人数2124人。
(三)机关车队工作:全年机关车队共计出车1100余台次,安全行驶26余万公里,保障了管委会机关公务活动用车及时无差错。
(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要求完成全区136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申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国家级终审;申报杨凌示范区医院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省级终审。
(五)示范区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持续保持杨凌示范区“省级文明机关”称号,2018年度杨凌示范区“省级文明机关”最终得分102.5分。
(六)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省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标准等制度;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协调指导管委会所属企事业单位积极推动车改工作。目前管委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圆满收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无汇总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机关车队临聘驾驶员13人。杨凌示范区离退休管理中心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50.67万元;支出总计1450.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73.89万元,增加比率13.61%,增加原因为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津补贴451.85万并入机关事务中心核算、增加物业管理专项20万元;减少管委会机关职工餐补150万元;减少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节水机关创建)60万元;减少车辆购置专项资金32.69万元,减少政务餐厅专项助20万元;10月份职工退休一名以及杂项收入减少9.92万元。支出增加173.89万元,增加比率13.61%,增加原因为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津补贴451.85万并入机关事务中心核算、增加物业管理专项20万元;减少管委会机关职工餐补150万元;减少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节水机关创建)60万元;减少车辆购置专项资金32.69万元,减少政务餐厅专项助20万元;10月份职工退休一名以及杂项收入减少9.92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事务中心总收入145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59万元,占总收入的86.07%;其他收入63.27万元,占总收入的4.36%;年初结转138.81万元,占总收入的9.57%。
收入构成情况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事务中心总支出145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09万元,占总收入的50.67%;项目支出682.89万元,占总收入的47.07%;年末结余结转32.69万元,占总收入的2.25%。
支出情况构成图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50.67万元支出总计1450.6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73.89万元,增加比率13.61%,增加原因为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津补贴451.85万并入机关事务中心核算、增加物业管理专项20万元;减少管委会机关职工餐补150万元;减少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节水机关创建)60万元;减少车辆购置专项资金32.69万元,减少政务餐厅专项助20万元;10月份职工退休一名以及杂项收入减少9.92万元。支出增加173.89万元,增加比率13.61%,增加原因为将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津补贴451.85万并入机关事务中心核算、增加物业管理专项20万元;减少管委会机关职工餐补150万元;减少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节水机关创建)60万元;减少车辆购置专项资金32.69万元,减少政务餐厅专项助20万元;10月份职工退休一名以及杂项收入减少9.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72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的基本支出671.97万元;用于物业管理、机关车队专项、精神文明创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682.7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84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和临聘人员工资及福利229.62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金393.23万元)。公用经费49.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事务中心“三公”经费支出110.65万元,比2017年减少28.82万元。减少比率20.66%,减少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度出国经费为0元,与2017年度持平,增减无变化,本年度无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比率为0.03%,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机关车队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投保。公务用车购置费41.40万元,较上年减少28.84万元,减少比率41.06%,增加原因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18年度机关车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较上年增加0.04万元,增加比率30.77%,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度上访人员增加,维稳干警就餐增加,共接待6批22人次。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为0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2万元,减少比率100%,减少原因无需要因公支出的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为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比率100%,减少原因2018年度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次数。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原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市级主管部门 | 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杨凌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资金项目(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
市级财政资金 | 1301.65 | 1301.65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单位发放工资福利 | 115人 | 100%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工资福利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完成 | |||
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 持续保持 | 100% | 完成 | ||||
离退休人员“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工作 | 持续保持 | 100% | 完成 | ||||
安全行驶无事故 | 100% | 100% | 完成 | ||||
政务大厦物业后勤保障服务 | 有效保障 | 10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工资福利发放时间 | 按时发放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671.97万元 | 100% | 完成 | |||
公用经费 | 49.13万元 | 100% | 完成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管委会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 有效保障 | 100% | 完成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部门整体正常运转时限 | 全年 | 100% | 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安全行驶事故率 | 0 | 100% | 完成 | ||
物业服务满意率 | 82% | 100% | 完成 | ||||
离退休人员5人以上群访事件发生率 | 0 | 100% | 完成 | ||||
说明 | 无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原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自评得分:95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确保管委会机关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服务部门,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一)负责示范区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杨陵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示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定示范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示范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杨陵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五)负责政务大厦水、电、气、暖、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内部安全保卫及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做好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示范区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统计工作。按照中、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示范区办公用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杨陵区办公用房工作。 (九)负责管委会机关省级文明机关常态化创建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72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工资以及办公经费的基本支出671.97万元;用于物业管理、机关车队专项、精神文明创建、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682.75万元。 | ||||||||||
(三)简要概述当年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重点工作。 | 重点抓好政务大厦物业管理、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服务、机关车队运行管理工作;履行示范区管委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积极落实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示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 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 10 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 9 分。 预算完成率在 90%(含)和 95%之间,得 8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5%(含)和 90%之间,得 7 分。 预算完成率在 80%(含)和 85%之间,得 6 分。 预算完成率在 70%(含)和 80%之间,得 4 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 0 分。 | 100% | 10 | ||||
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 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 | 0 | 5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 2分;进度率在 40%(含)和 45%之间,得 1 分;进度率<40%,得 0 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 3 分;进度率在 60%(含)和75%之间,得 2 分;进度率<60%,得 0 分。 | 100% | 5 | ||||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 5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 20%和 40%(含)之间,得 3 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 0 分。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 5分,每增加 0.1 个百分点扣 0.5分,扣完为止。 | 100% | 5 | ||||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 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全部符合 5 分,有 1 项不符扣 2分,扣完为止。 | 100% | 5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全部符合5分,有 1 项不符扣2分 。 | 100% | 5 | ||||
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 分) | 40 | 1、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2、严格控制费用规模、执行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1. 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 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 40 | |||||
项目效益(20 分) | 20 | 1、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水平提高;2 促进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财政政策和工作;3、财政政策宣传持续发挥作用。 | 20 |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原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