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为管委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与示范区统计局合署办公,主要承担着地市级发展改革、统计、物价管理等部门职责。下设示范区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两个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和运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5.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负责能源行业管理,制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示范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7.负责示范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负责示范区的资本运营工作,承担示范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与管理。

9.承担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承担示范区粮食工作、物价工作方面的职责。

11.承担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12.承担示范区军民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3.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杨凌示范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全区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贯彻执行中省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劳动工资、开发区、关天经济以及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调查数据。

4.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

5.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6.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更新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8.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印发了《示范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追赶超越(内控)指标》,对主要指标逐项分解落实时序任务。启动示范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已完成列入省“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中期实施情况评估。完成了示范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草案。

2.研究出台《杨凌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示范区未来三年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减税降费、降低成本、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完善规则、提高效率等方面指明方向。

3.在与各相关单位充分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初步提出《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及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共180个,总投资7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2.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72个,年度计划投资71.6亿元;新建项目80个,年度计划投资50.7亿元;前期项目28个,估算总投资210.7亿元。2019年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63个,总投资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6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1.9亿元。包括:新建项目37个,年度计划投资12.6亿元,续建项目26个,年度计划投资19亿元。

4.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对经济运行、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加强监测预警,按照“快、准、新”的工作要求,每季度对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汇报。全年召开部门经济运行联席会4次,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材料20件(次),编印《统计信息》18期。

5.加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促成各部门工作形成合力。建立主要经济数据月通报制度,按月对各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联合考核办按月发送目标任务提醒单,将党工委管委会有关经济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力促示范区经济稳中向好。

6.补短板,积极做好项目策划工作。加强项目策划谋划工作。创新项目策划谋划思路,不断拓宽策划项目来源渠道,推动组建示范区项目谋划工作智库。围绕提升项目策划谋划质量,聚焦中省投资方向和示范区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策划调研论证。

7.跑部进京,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省部共建体制机制优势,加大赴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争取政策和资金工作力度,先后多次赴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汇报工作,重点在“双创”项目、新型城镇化、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网球运动中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业引导资金等领域持续发力。

8.组织编制印发了《示范区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杨发〔2018〕2号),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86个,年度计划投资109.2亿元,安排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68个,年度计划投资26.7亿元。根据项目开工和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投资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筛选增补了26个重点建设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5.6亿元,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

9.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包抓重点项目的通知》(杨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推进办法、一抓到底”的项目促进包抓机制。按照追赶超越总体目标要求,从年初计划的186个重点建设项目中,选取了60个投资量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管委会领导包抓。各包抓领导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或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0.落实“周推进、月调度、季度考、半年评、年终比”的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机制,会同督查室、考核办分别对续建项目、新建项目的开复工情况以及项目推进会确定事项推进情况等先后进行了6次专项督查,及时印发督查通报,有力地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1.规范做好投资审批和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修订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落实“3631”方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对我局负责的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不见面、即提即办”,年综合能耗低于1000吨标煤能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实行备案承诺制。及时、规范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 61个。加强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迎接省上项目稽查6次。

12.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完成了各专业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加强对网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对基层统计报表主要指标数据的审核、分析和评估,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认真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投入产出等各种统计调查。完成了开发区统计报表、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以及西洽会、首届进口博览会成果统计工作。

13.按照《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8〕116号)文件要求,拟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对建立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和部署,强化程序约束,严格审查标准,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每一项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

14.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执法力度。强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力度,每周对日常消费的食品、药品等进行监测;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凡是民众投诉事项均依法查处,规范和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督促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及收费制度,定期对各行业和企业明码实价工作开展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指定专人负责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体系,畅通受理渠道,依法协调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认真做好群众价格投诉受理,通过政府门户网、价格信息网、媒体舆情信息、举报电话、信件、来访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并查处群众价格举报100余起,答复群众网上信件26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15.建立年度减煤目标任务落实机制。印发《关于下达示范区2018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地区煤炭削减目标任务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8〕47 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8〕4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削减工作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8〕49号)文件,将节能、减煤、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夯实了规上工业企业减煤任务,积极传导压力,建立规上工业减煤、城镇散煤削减任务落实机制、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

16.加强对散煤营销点的动态监管和重点企业检查限产措施、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管,扎实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减煤和全区散煤削减工作。牵头安排检查了重点用能单位、各煤炭营销网点8次以上,对不合格用煤等情况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对区内煤炭生产、营销点的抽检率达100%。

17.积极推进全域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积极拨付专项资金、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切实推进全区散煤削减工作顺利进行。共落实煤改气、煤改电12645户、拆改35蒸吨以下锅炉112台,拆改餐馆、烧烤燃煤设施3627台(套)。

18.切实履行经济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小组职能,研究确定2018年经济生态文明改革工作思路、主要改革任务,并细化分解到部门,确定质量要求、完成时限。强化督促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改革动态。

19.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杨凌示范区推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杨管信用办发〔2018〕1号)和《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明确相关重点工作;召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会,要求各部门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及时上传数据;升级改造“信用杨凌”网站,提升信用网站的服务能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统计局部门本级(机关)

2

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

四、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5人,聘用制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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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结余结转1018.71万元。

2.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3081.64万元,较上年减少43.91万元。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经费收入942.96万元,较上年减少117.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费收入395.51万元,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新增物价管理收入8.00万元;其他发改事务收入539.45万元,较上年减少42.55万元。

新增统计信息事务收入5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1.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收入10.0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收入10.9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节能环保支出收入3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4.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专项资金收入14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21.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入30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00.00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总额3301.16万元,较上年增加657.81万元。主要是项目建设提速、支出加快形成。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83.88万元,较上年减少156.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74.84万元,较上年减少67.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9.04万元,较上年减少120.83万元;物价管理支出8.00万元;其他发改事务支出242.00万元,较上年减少98.00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9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320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21.3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8.59万元,较上年减少458.99万元。

新增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

4.本年结余结转799.20万元,主要是按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办法未拨付的尚未验收项目的未结算款项结余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935.9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07.2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675.07万元,较上年增加395.03万元。增加变化主要是由于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增加,新增了部分专项资金。另外,个别项目资金拨付渠道变化也导致收支决算增加。项目建设提速、支出加快形成也是支出增加的重要因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675.07万元,较上年增加39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8万元,较上年减少527.28万元;项目支出2375.59万元,较上年增加922.31万元。主要支出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79万元,较上年减少377.55万元。主要由于压减日常公务开支减少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9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320万元,较上年增加144万元,主要是节能评估咨询、支付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所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21.3万元,主要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所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8.59万元,较上年减少458.9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资金拨付所致。

新增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主要新增统计业务、粮食业务和保障支出所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48万元,较上年减少52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62万元,较上年减少13.87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28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8.71万元;基本工资支出58.2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8.19万元;奖金支出47.94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8.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0.6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1.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8万元。

公用经费16.85万元,较上年减少513.4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相关支出。具体为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万元和资本性支出0.55万元,具体为办公费1.94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12万元,邮电费2.72万元,差旅费2.41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4.83万元,工会经费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3万元,较上年减少8.96万元,同比下降65%,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具体为: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2.43万元;公务接待费4.83万元,较上年增加3.47万元,全年总计发生公务接待27批次21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外省市友好单位考察交流等;2018年本部门没有保留的公务车辆,也没有新购公务车辆,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与上年一致。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2.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4.83万元,较上年增加3.47万元,全年总计发生公务接待27批次21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外省市友好单位考察交流、农高会接待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全年培训费支出0.37万元,主要是职工干部外出工作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全年会议费决算支出0.45万元,主要是会议室租赁费及会务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们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行绩效自评,涉及节能、统计、物价、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前期费等专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5.9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费收入395.51万元,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全年行政运行支出374.84万元,较上年减少67.82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压减公务经费支出的结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5.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未安排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附件1: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 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