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示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隶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准人员编制2人,加挂示范区地震局、示范区抗震防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示范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防空袭预案;审批人防工程项目以及人防设施维护管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按要求进行审核备案登记。根据杨凌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4月17日调整至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杨凌示范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撤销示范区地震局、示范区抗震防灾办公室。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管理人防工程项目的备案、验收监督工作。
(二)全区人防警报器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三)组织开展人防机动指挥通信训练,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创建1所省级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和1所省级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五)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2个合署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98.78万元,比上年增长17.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本年度支出合计95.35万元,比上年增长1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97.22万元,比上年增加30.25%,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费用增加导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8.27万元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为35.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1万元和商品服务支出8.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为4.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合计支出为2.91万元,比上年1.76万元增加65.34%。增加原因为公务车辆维护费增加导致。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万元,比上年增加65.34%,增加原因为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导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情况,减少原因为接待业务工作减少导致。
2.培训费支出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