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农业局为管委会行政单位,正处级建制,编制5人,领导职数1正1副。局内下设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为农业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10人。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农业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制订示范区农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农业发展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承担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具体工作。
(四)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六)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七)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农村部确定杨凌示范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区68村社区(包含有村集体资产的14个农村社区)、271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覆盖。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指导村、组(社区)组建经济股份合作社81个,发放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81个;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40余份,对接项目40多个,实现分红10个村。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财政资金折股量化新模式。全区54个村14个社区获取的320万元收益金全部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流转土地6.3万亩,流转率达83%。“两权”抵押贷款1.6亿元,位居陕西省第一。
2.着力推进种子产业发展。出台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示范区种业发展。投资18亿元初步建成种子产业园。目前区内聚集种业企业46家,其中省证企业14家,中国种业十强企业已有三家在杨凌投资发展。国家级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品种权交易143项,交易额突破1.4亿元。审定认定动植物新品种22个。组织黄淮海区域小麦品种、玉米新品种、油菜品种、瓜类蔬菜品种观摩等观摩交易活动,吸引大量育种者、经营者、使用者参与,品种展示在全国反响强烈。
3.加快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占地2万亩、总投资230亿元的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在大力培育杨凌本香集团、陕西华秦农牧等本土企业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陕果分拣、农康机械、金海生物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了以饮品生产、肉制品加工、休闲食品、生物制造为主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园区已聚集农产品加工企业260余家,累计完成投资80多亿元。杨凌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为9。
4.深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杨扶路、小湋河河谷“一带一路”为依托,建成集种养、农产品加工、采摘体验、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庄30家,促进全域休闲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连续参加陕西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共计参加推介会和展会等活动50余次,杨凌安全农产品知名度不断提升。
5.积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出台《财政支农产业扶持资金折股量化收益助推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杨凌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目标责任月报制和责任对标季报制,对产业园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执行中央资金折股量化协议,园内设施基地改造提升建设、新品种试验示范以及各项重点建设任务有序实施扎实推进,撬动社会资本8.2亿元。
6.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充分挖掘区内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资源,集成组装形成设施农业3+2技术体系(即水肥一体化技术、大跨度双拱双膜非对称大棚技术、营养基质袋装栽培技术、植物碳基营养肥技术、植物源杀虫技术),实现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在杨凌设施农业上的落地,发挥了良好的技术示范引领作用。甘肃省受到杨凌设施3+2技术的启发,在全省提出发展“戈壁农业”。向省农业厅专题汇报西北农大碳基营养肥科研成果,使得在省内大面积推广。2015年以来提出发展欧米伽3大农业的构想并积极推广,省杂交油菜中心选育的富含α-亚麻酸油菜新品种秦油533通过国审,欧米伽3鸡蛋、猪肉和羊奶粉相继问世。区内企业近年在阿萨科斯塔种植亚麻6万亩。以杨凌为中心的欧米伽3大农业产业集群正在形成。
7.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壮大。今年,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个(新集先锋),省级示范社4个(秦红宝、锦田、秦美、佳力园),合作社联合社2个(鼎星、富锦)。截至目前,共发展整合各类实体合作社171家,家庭农场81家,示范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5家、现代农庄30家。累计开展职业农民培训4000余人、奖励92户种养大户。积极树立职业农民标杆人物,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现代果蔬产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榜样,干有奔头。推送马新世为陕西十佳职业农民、全国农业劳模,担任省职业农民协会会长,增强了杨凌职业农民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8.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目前全区认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119个,创建省级农产品著名商标13个。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与推广服务平台获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全程可追溯的杨凌农产品安全管理模式,构建高标准农产品溯源体系,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同时,不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两减”是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三基本”是指农业秸秆、农膜和畜禽粪便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要求,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全区小麦秸秆利用率达到95%,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
9.扎实开展大棚房整治。印发杨凌示范区《关于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村、镇、区、示范区逐级排查审核的办法,组织力量对全区设施农业、大田作物、现代农庄进行了网格化摸排。存在问题33个,涉及违法违规占地面积49.18亩(其中基本农田4.09亩),其中第Ⅰ类问题7个,第Ⅱ类问题无,第Ⅲ类问题4个,其他类22个。目前,33个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已全面整治整改到位,其中,涉及设施农用地备案8个、备案面积24.51亩;拆除违建3个、面积2.46亩;拆除违建、恢复农业生产19个,恢复农业生产面积21.64亩;清理非农设施、恢复农业用途1个,面积0.57亩;跨县区整治违规农庄2个。
10.迅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禁令,对全区生猪情况进行摸排,共有生猪养殖场(户)15户,生猪存栏10.5万余头。强化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泔水调运处理情况坚持每日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从源头上切断泔水流向猪场的途径。对全区生鲜肉来源、使用以及泔水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强化生猪及其制品调运监管,对调运车辆逐一检查,防止检疫手续不全和禁止调运区域生猪及其制品流入。
11.有序推进林业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造林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杨凌示范区2018年大地园林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意见,落实六家单位为造林主体,全年绿化折合面积2300亩。
12.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紧密结合农业农村部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梳理需支持事项9项;4次赴京拜访确定支持政策和资金,接待部委及省厅考察和检查40余次,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7项。认真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6个险种共1682万元。结合示范区农业产业发展,引进西安林鼎亚麻籽油深加工、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济南果品研究院分院等项目。通过前期不断推介联络,促成杨凌示范区与阿里巴巴集团于7月19日在杭州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今年共申报项目81个,争取项目资金13000万元。
13.组织筹划农民丰收节及农高会专题展活动。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杨凌示范区成为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六个分会场之一。9月23日当天,邀请了全省1000多名农业系统干部和农民代表参加中心会场庆丰收大联欢及乡村振兴杨凌论坛等活动。在25届农高会期间,成功举办杨凌农业装备与技术专题展,展示杨凌自主生产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果品分选设备以及设施农业“3+2”技术。陕西省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连续三天对杨凌农业装备与技术专题展进行跟踪报道。组织区内27家现代农庄及欧米伽3企业参加职业农民成果展。
1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制定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三项机制”,通报表扬干部4名。组织学习2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专题教育4次。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进行“四查四看”,全员排查治理岗位廉政风险,落实效能建设五项制度。切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将巡查反馈意见始终贯穿日常工作之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凌示范区农业局(机关) |
2 | 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22233.6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254.49万元,主要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预算拨款1亿元。
(2)本年度支出22233.6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9917.6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1)本年收入2223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931.34万元,占总收入的85.1%,均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520.03万元,占总收入的14.9%,是取得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2)本年度支出22233.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7万元,农林水支出11737.8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1万元,其他支出54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28.6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9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186.4万元,主要为农业财政拨款的增加;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8304.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186.4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按照政府功能科目分类总支出为17063.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7.55万元、农林水支出10495.88万元,教育支出701.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8.09万元,其他支出545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总支出29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3万元、资本性支出0.9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81万元,原因为2018年未安排公务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维护费0万元,与 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65万元,全年接待84批562人次,原因为省外考察学习及业务指导有关接待人数的增加。
2、2018年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05万元。
3、2018年会议费0元,较上年减少了0.31万元,原因为2018年无会议费产生。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本级专项资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5.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4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4.06万元、差旅费2.43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委托业务费20.6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1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0.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