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管委会负责示范区工业、商业、安全生产、外贸、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投资贸易促进工作的办事机构。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对外劳务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安全生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负责拟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政策;促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3.监测、分析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制定工业稳增长政策和措施,培育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支持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推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做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负责做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东部地区工业产业转移,工业原材料和产品生产管理、工业节能、禁止化学武器管理等专项工作。
6.负责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7.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国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外宣传推介杨凌品牌;做好商贸流通专项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依法初审转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金融企业除外)。
10.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11.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承担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4.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
(二)中小企业促进局
1.负责拟订地方性政策支持、扶持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计划;推进县(区)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县(区)域工业集中区的调查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展览、合作交流。
2.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经济主体,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3.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对口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区政府对口部门开展工业、商务、安全生产、中小企业等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机构,安委会主任由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旨在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杨陵区人民政府和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将示范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示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示范区职业危害检验检测中心三个机构牌子加挂在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示范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等。
示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等工作;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和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等。
示范区职业危害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非法违规行为;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检验监测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所购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性能进行监测检验等。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和实施“3631”方略,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业、商贸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努力保障示范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710行动”助推工业平稳增长。积极推动实施工业“710”专项行动计划,及时出台工业稳增长促投资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重点在16个方面支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撬动投资近8亿元,全区技改投资增速较年初提升约70个百分点。促进企业达产跃升,亿元以上企业实现产值占规上总产值83.5%。杨凌美畅被认定为国家级“独角兽”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刚线锯生产占领全球市场份额60%以上。
(二)“五上”培育成效显著。制定出台《大力培育“五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建立“五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建立包抓扶持机制。截止11月,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户,年可新增产能10亿元,培育“五上”企业48家,超额完成省考任务。
(三)“一行一策”助力商贸业提质增效。推动隆发广场、居然之家等一批重点商贸业项目建成运营,示范区限上企业总数突破120家。创新实施“超市进农村”工程,在区内建成18个标准化直营社区、农村连锁超市,并推广至区外,共建成40余家,有效解决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杨凌在强化农村市场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被在全省推广。开展储备保障应急投放,储备蔬菜500吨,投放260吨。
(四)创新模式推动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创新设立“示范区出口退税流转金”,实现企业出口退税“当日办结、当日退税”,并作为自贸区创新工作案例,被在全省推广。8项外贸业务推行政府全程代办制。“杨凌农科”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营,成功对接217个国家及组织。创新举办“杨凌农科”新加坡、迪拜两场农产品展洽会活动。新加坡“海外仓”正式运营。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1家,创历史新高。
(五)互联网+杨凌农科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对“杨凌农科”品牌进行市场化重塑,深入挖掘品牌核心价值。在北京、西安等五地开设杨凌农科品牌运营中心、旗舰店、品质生活馆等13个。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进博会、丝博会、农高会、跨采会等8场重点展会杨凌分团工作,参展企业累计500余户次。在北京、南京、西安举办“食尚杨凌”绿色食品展销会,参加企业100余户次。扎实推进“杨陵农科”品牌与阿里巴巴、京东、字节跳动的合作,一批合作项目正在加快落实。
(六)涉农电商影响力持续增强。杨凌现代农业电商产业园在全国电商基地(非示范类)评估中位列第二位。联合阿里巴巴集团举办“首届丰收购物节”活动。联合抖音、今日头条等知名网络平台助力脱贫攻坚,帮助10072名贫困户销售“秦薯”38万斤。成功举办3场具有全网影响力的电商营销活动。驻区企业润美农业成为天猫第二大生鲜商家。
(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11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上升20%。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出台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清单,夯实领导及行业部门责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领域攻坚行动。举办4场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深刻汲取6·16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查出各类隐患3909项,完成整改3695项,整改率94.5%。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查治及职业病危害普查。推进40余家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危化品泄漏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八)全面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全年集中学习20余次。局党组定期研究、推进“三重一大”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层级管理,强化责任体系的建设。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修订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局内两名干部先后获得省部级、厅局级表彰,打造一支有韧劲、能吃苦、善创新、思路活、干实事的经贸铁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总收入7510.22万元,总支出7510.22万元,分别比2017年增加24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收入。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7510.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8.97万元,此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72.52万元。此为本部门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1828.72万元,此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7510.22万元。
(1)基本支出788.9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38.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0.3万元。
(2)项目支出4785.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3.93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49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704.66万元,商贸服务业等支出612.5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40.75万元。主要是2018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因客观原因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689.66万元,比2017年减少80.6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856.83万元,比2017年增加1769.35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4.4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以及为经济社会及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94.6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企业贷款贴息、企业品牌推广、产销对接、工业运行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704.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瞪羚企业培育发展、支持新进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支持中小企业宣传推广和参展参会、支持中小企业平台建设和服务机构。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2.5万元,主要是用于商贸流通事务197.96万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414.54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商贸企业提升发展、支持发展现代流通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提升杨凌品牌影响力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9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工资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主要构成为:
(1)人员经费支出为万元138.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
(2)公共经费支出650.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49.1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22万元,减少89.24%。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而且在公务接待上有所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5.71万元,增长100%。减少原因为无出国(境)考察任务。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全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保持不变。原因是租车经费按规定调整支出类别。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保有公务车辆。
(2)公务接待费0.75万元,8批次,98人。比去年减少1.26万元,减少51%。减少的原因是不承担杨凌自贸区接待业务,减少了接待次数。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68人次,经费总额0.75万元,主要为承接2018年西洽会、第25届农高会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对全区工业规上企业、商贸限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培训。比去年减少0.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和支出,各企业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加强自身培训力度和次数。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6.35万元,主要是工业、商贸流通、安全生产、电商相关业务会议及财政业务会议支出,比去年增加6.35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业运行监测信息员培训有所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08.9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